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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及龙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处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8-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及龙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处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及龙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及龙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处理服务采购,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年底对服务机构当年的服务质量作考评,根据上年度服务考核情况来确定下年度合同的签订。

  3、交付地点:龙华西路249号

  4、交付日期:三年

  5、所有文件一正二副(密封),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合格供应商可于2017-8-14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8-16截止,合格的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获取询价文件并按照要求参加询价。

  报名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市黄浦区迎勋路168号19楼进行现场验证和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盖公章;

  凡愿参加询价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询价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报价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询价响应截止时间:

  1、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17-8-18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黄浦区迎勋路168号18楼2号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打★项为必须满足技术要求,满足或优于要求都可以投报。

  2、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库[2009]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同时项目采购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3、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人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要求标准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中相关规定。

  4、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6、中标服务费的支付: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4,000.00元。

  用户单位: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及龙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龙华西路249号

  联系电话:64560088

  联系人:钱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万隆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黄浦区迎勋路168号19楼

  联系电话:(021)63788398-9022 传真:(021)63788398-9030

  联系人:何敏、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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