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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嘉鱼县第二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8-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嘉鱼县第二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嘉鱼县第二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HBECC-ZB-ZC1703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476907389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嘉鱼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湖北省嘉鱼县鱼岳镇工业园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雷先生 1347690738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鄂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18502752262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沿湖大道东湖路180号(武汉市公安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旁)汉新花苑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8303.88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7年08月15日 09:00 至 2017年08月2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沿湖大道东湖路180号(武汉市公安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旁)汉新花苑101室招标部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资格预审无

  四、审查标准、方法:

  合格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7-09-0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5日 09: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沿湖大道东湖路180号(武汉市公安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旁)汉新花苑310室会议室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嘉鱼县第二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资格预审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HBXNJY2017-C-042号政府采购实施函的要求,湖北鄂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嘉鱼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嘉鱼县第二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报名参加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方可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编号:HBECC-ZB-ZC17036。

  2.2项目名称:嘉鱼县第二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2.3项目授权主体:嘉鱼县人民政府。

  2.4项目实施机构:嘉鱼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5政府方出资代表:嘉鱼县城投。

  2.6项目总投资:8303.88万元。

  2.7运作模式:PPP模式(BOT)。

  2.8股权结构:成交社会资本方占比90%,嘉鱼县城投占比10%。

  2.9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2.10建设内容:

  (1)污水处理厂

  嘉鱼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土建规模将达到2.0万立方米/天,设备规模将达到1.0万立方米/天。

  (2)配套泵站及管网

  根据需要本项目需新建污水提升泵站一座,压力管管径DN300,长度1200米;另外需建设排水泵站一座,压力管管径DN600,长度15000米。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申请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时段,近三年;查询对象,申请人、申请人单位法人,拟派项目经理)。

  3.3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申请人须依法提供近三年依法纳税证明。

  3.5申请人须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并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

  申请人须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均为盈利。其中2016年末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3.7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机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8申请人须具备污水处理设备制造商提供的唯一品牌授权书。

  3.9申请人应提供业绩证明资料:2014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具备一项规模不小于2万吨/日(出水标准需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的污水处理PPP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报告为准,证明材料中需体现资格审查要求的相关指标。

  3.10申请人须具备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承诺如中标后只承担本项目施工管理;

  2)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任务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预算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要求提供近三个月(5月、6月、7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记录(五大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考核C证)。

  3.1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其他要求

  4.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与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监理工作提供整体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任何附属机构(单位)存有关联关系的任何法人及任何机构(单位),都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2本文件所称关联关系,指“不同单位之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存在关联关系的多家社会资本中仅允许一家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联合体内具有关联关系的成员可作为一家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投标;与联合体成员有关联关系的其他单位,不得另行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亦不得与关联关系外的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投标。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4: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北鄂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沿湖大道东湖路180号(武汉市公安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旁)汉新花苑101室招标部)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供应商获取文件须带资料: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及开票资料【含①开票单位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③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④单位联系电话、⑤开户行及账号】。

  6.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5日 09 时30 分,地点为武汉市武昌区沿湖大道东湖路180号(武汉市公安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旁)汉新花苑310室会议室。

  7.2逾期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鱼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湖北鄂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嘉鱼县鱼岳镇工业园经济开发区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沿湖大道东湖路180号(武汉市公安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旁)汉新花苑

  邮 编:437200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雷先生联 系 人:张女士、吴先生

  电 话:13476907389电 话:027-88166758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1033290043@qq.com

  2017年8月14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嘉鱼县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资格预审无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资格预审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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