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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晋江集成电路产业园区(科学园)配套废水预处理厂(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8-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晋EPC招20170814001

  开标时间:2017-09-08

  所属行业: 土木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晋江集成电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泉州市

  招标公告

  福建省晋江集成电路产业园区(科学园)配套废水预处理厂(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晋EPC招20170814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晋江集成电路产业园区(科学园)配套废水预处理厂项目已由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建省晋江集成电路产业园区(科学园)配套废水预处理厂项目核准的批复》晋发改审〔2017〕1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晋江集成电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福建省晋江集成电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福建省晋江集成电路产业园区(科学园)配套废水预处理厂(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2.2.建设地点:罗山街道后林社区、新塘街道上郭社区;

  2.3. 建设规模:本建设工程建设总投资约为12492.86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26289平方米。设计总建筑面积约11470平方米。项目计划分为四期建设,每期建设规模为3500吨/d,总处理规模1.4万吨/d。污水处理采用预处理+两端进水 A/O+MBR工艺;污泥采用污泥浓缩池+离心机脱水工艺。一期总投资额约人民币4327.97万元,一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综合楼、废水处理站一、辅助用房、门卫、室外配套工程、园区污水管道工程等,配套专管按1.4 万m?/d 规模一次性建成。

  2.4.计划工期:

  2.4.1总工期:10个月(含勘察、设计、预算审核、采购、施工、联动调试等)。

  2.4.2工程勘察、设计时间要求:勘察周期为20日历天;设计周期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在中标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优化报送审批部门的工作,在通过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后3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报送图审机构审查的工作,并于15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工作,送晋江市财政评审中心审核。

  2.4.3工程施工时间要求:工程施工起始时间以工程预算造价经晋江市财政评审中心审定并签订施工合同价补充协议,且用地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项目业主单位签发开工令之日起开始。施工工期要求为180日历天;

  2.4.4采购时间要求:施工图审查合格后50工作日内完成采购下单任务,定制废水装置以及长交期设备材料应于施工图审查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提报采购管控计划。

  2.5.招标范围:福建省晋江集成电路产业园区(科学园)配套废水预处理厂项目(一期)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联动调试、竣工、指导生产试运行、整体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的总承包。基本内容如下,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1勘察、设计工作范围:包括福建省晋江集成电路产业园区(科学园)配套废水预处理厂项目勘察设计(勘察设计不考虑分期,整体一次性完成勘察设计),具体包括: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其中施工图设计含本工程规划范围内的土建、设备、电力、围墙、道路、路灯、景观绿化、目视化标识等全部设计)、施工图送审、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技术指导、配合和服务、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和服务、联动调试和指导生产试运行(含调试方案和试运行方案编制)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相关服务,并协助规划评审及规划许可证办理;工程量清单编制;协助业主办理施工许可等行政手续。设计方案须经规划部门审查,初步设计及概算须经发改部门审查,施工图须经第三方审查合格。

  专业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工艺、给排水、电气、自动化控制、消防、安防、绿化、厂区道路、管线综合设计、环境保护(监测)、建筑节能等,在满足《发包人要求》所规定的实现全厂独立生产运行的完整工艺系统、全部使用功能、安全设施、环境保护设施等,通过主管部门的设计等相关合格审查审批,满足竣工验收、环保验收和其他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要求。

  中标人应按照项目需求,提供施工期间、竣工验收、调试、指导生产试运行的设计服务,包括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

  2.5.2施工范围:本次施工范围仅包含本项目一期工程审核通过的施工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工作)、设计变更等内容,以及经发包人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格式的施工图预算范围内满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施工总承包。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3500吨/d,具体主要包括:综合楼(土建、装修、一般机电安装)、废水处理站1(土建、装修、一般机电安装、废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辅助用房(土建、装修、一般机电安装)、门卫(土建、装修、一般机电安装)、室外配套工程(道路、停车场、室外围墙、室外综合管线工程、景观绿化等工程)、园区污水管道工程(废水管道铺设、泄污阀安装、管道基础垫层、管沟土方、混凝土检查井),含工程施工组织及竣工验收评价、项目试运行等。

  2.5.3采购范围:主要包括一期废水处理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含本项目工程阶段的一切相关物资采购。工程设备的采购或订货需在实施前报发包人、监理人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

  2.5.4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负责与专业工程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本工程项目总承包范围内相关的竣工备案验收。

  2.5.5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6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二选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3投标人业绩要求(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项目设计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4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之一;应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3.5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要求(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至少承担过一项已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业绩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代建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备注: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完成过的废水量3500吨/日及以上的废水治理工程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1) 设计项目业绩完成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投标文件中须附上所提供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及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复印件。若以上资料未能完全体现项目业绩特征要求的,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工程设计文件或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开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该业绩无效;

  (2) 施工项目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投标文件中须附上所提供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及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若以上资料未能完全体现项目业绩特征要求的,应补充提交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开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该业绩无效;

  (3) 工程总承包业绩按以上要求完整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可认定为满足本项目设计或施工类似工程项目业绩。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08 月 15 日至 2017 年 8 月 20 日自行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9 月 8 日 09 时 00分,提交地点为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点: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城市展馆二楼)。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单独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登记核验,否则,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密封(包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3.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账户(开户名: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分行,帐号:424758379456);

  5.3.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按以下方式任选其一。

  5.3.2.1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应注明工程招标编号;

  5.3.2.2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按规定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应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如投标人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少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应按上述5.3.2.1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在开标当日应合格有效,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3.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80万元。

  6.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晋江集成电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晋江市金锭慈善大厦(晋江市福兴西路罗山段28号);

  电话: 18876553456 传真: / ;

  联系人:洪如明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晋江市梅岭街道梅岭路421号益昌大厦16层

  邮编:362200

  电话:0595-82003884 / 13799888104 传真: /

  联系人:王情华

  交易中心名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城市展馆二楼。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

  电话:0595—8568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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