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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一期)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8-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拉尔区泓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一期)项目EPC(含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已由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审字(2017)19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海拉尔区泓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拟建海拉尔区中水回用主管线约22公里,(本次招标管线约9公里)管径DN300- DN800。

  本次招标建安费最高限价:肆仟伍佰壹拾柒万元(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其中:施工建安费最高限价:肆仟肆佰叁拾柒万元

  设计费最高限价:捌拾万元

  设计工期:设计工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60日历天

  2017年09月21日至2017年11月19日

  项目建设地点: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内

  招标范围为:①设计(含初步设计、编制设计概算书、施工图设计及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后续技术服务及设计咨询工作和竣工验收等全部设计工作内容);②施工、采购(含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采购安装、竣工验收、工程交付、工程保修等全部施工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投标人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设计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经理。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施工企业: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安全员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设计: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证书、拟投入本工程设计人员证书。

  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联合体的形式递交);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可提供网络查询版)。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联合体投标报名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应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单位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再次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4)联合体投标应满足:设计单位: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5、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项目名称标段号金额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海拉尔区泓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一期)项目EPC(含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1800000.00元1556 4359 0681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日内退还。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按中标价的10%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中标人基本账户转账、电汇或现金,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4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9月08日10时30分,地点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网站指定版块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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