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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国道319线漳州段改线一期(厦漳同城大道先导段)漳州台商投资区滨江快速公路污水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2017-8-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GCXZZ【2017】-招01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319线漳州段改线一期工程(厦漳同城大道先导段)漳州台商投资区滨江快速公路污水工程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以漳台经[2014]第1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厦漳同城大道先导段(K7+850~K12+250)排洪渠北侧;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滨江快速公路(即厦漳同城大道)配套的污水管道工程,是角美污水处理厂进水的配套工程。同城大道污水重力管道:新建d300mm~d1400mm 污水重力管道约4.4km;新建d1000mm 污水压力管道约2.32km。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国道319线漳州段改线一期工程(厦漳同城大道先导段)漳州台商投资区滨江快速公路污水工程招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40265786.91元【含暂列金人民币220万元(其中发包人施工检测、监控费用等暂列金额按30万元,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暂列金额按190万元),暂列金不计税、不取费、不得优惠】;

  2.5工期要求: 240日历天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季度信用分达到60分及以上。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

  3.6. ①福建省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文、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完成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有效期内;③根据闽建建【2016】5号、闽建办建【2016】39 号及闽建建函【2017】41号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根据漳行政【2013】17 号和漳政办【2012】222 号的标准执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 19 日至2017年 8 月 23 日,通过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zzgcjyzx.com)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等相关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

  4.3投标人若需购买施工图纸,需向招标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的取值区间10.00%≤K≤11.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7年9月11日北京时间16:00前汇达(以款项到达为准)指定帐户;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 (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4)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

  开户行:漳州农商银行台商投资区支行

  账 号:9080 2170 1001 0000 1996 57

  注:投标单位应自行到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网查询退还投标保证金所需的材料。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者已缴存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应出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以及被认定为龙头企业的有关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6.3方式三、银行保函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 9 月 12 日09时 0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2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及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开标前,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4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 9 月 12日北京时间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开标室(角美动车站对面)。

  7.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6开标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到场签到核验登记和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广场6楼;

  电话:0596- 6265559;

  联系人:小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江滨路江滨花园沿江2栋1507室,邮编:363000;

  电话:0596-2031618、2031628转01或04,传真:0596-2031618、2031628转05;

  联系人:小朱;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开标室(角美动车站对面)

  监管部门: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漳州台商投资区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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