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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林州市2017年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桂林镇兴泉村、欠十步村)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7-8-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林州市桂林镇人民政府、林州市临淇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林州市2017年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桂林镇兴泉村、琅沃村、临淇镇官岭村、欠十步村)进行竞争性谈判,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林州市2017年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桂林镇兴泉村、琅沃村、临淇镇官岭村、欠十步村)

2.2 采购编号:LCGG-1017-140

项目编号:GC-2017-094

2.3 工程内容:一标段:桂林镇兴全村新打机井1眼、深500米,配套机井房1座 ,配套标识牌1座;琅沃村机井房1座等内容。

二标段:临淇镇官岭村蓄水池、欠十步村水窖等内容。

2.4谈判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2.5质量目标:合格。

2.6工期:一标段60日历天、二标段9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

一标段:桂林镇机井工程;二标段:临淇镇蓄水池工程;

3、响应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项目书面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2014、2015、2016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2016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5 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须无行贿犯罪记录,应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时间截止前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 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到《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电子信息登记,否则将无法获取相关文件,网上电子信息登记详查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实行交易用户网上登记的通知”。(www.lzggzy.com)。

3.7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注:每个投标单位只可对本项目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8月22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林州市网通大厦11楼)。

4.3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报名: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原件(格式自拟)、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均须提供一套。

4.4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29日9:00(北京时间);

5.2 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厅(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路北禧福苑临街楼西端二楼)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其他注意事项

6.1、响应人在报名前需到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网上电子登记(登记流程详见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lzggzy.com)网站“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实行交易用户网上登记的通知》)。

6.2、响应人获取谈判文件后,如对谈判文件内容有质疑应在提交疑问截止时间前以不记名形式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出。

6.3、 本次采购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响应人均可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下载谈判补充文件,响应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6.4、开标后由谈判小组对响应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响应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响应人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6.5、谈判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6.6、响应人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谈判文件内容。

7.本次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各响应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林州市桂林镇人民政府、林州市临淇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及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质疑,如对答复仍有异议,可向林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林州市桂林镇人民政府、林州市临淇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郝先生、闫先生

地址:林州市桂林镇、林州市临淇镇

电 话:13569083276、13569058318

组织机构代码:11410581005607418G、00560777-6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褚女士

电话:0371-67715639 1589685387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2796785279E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建设西路泰隆大厦1311室(林州市网通大厦11楼)

监督电话:0372-6808856

林州市桂林镇人民政府、林州市临淇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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