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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番禺区丹山河(含丹山分洪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检测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8-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市桥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 番禺区丹山河(含丹山分洪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3-201708-114916-0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番禺区丹山河(含丹山分洪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45,2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内容

检验监测费最高限价

管道CCTV检测最高限价

项目总限价

番禺区丹山河(含丹山分洪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人民币120.77万元

人民币33.75万元

人民币154.52万元

  1.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 项目类别:服务类。

  六、供应商资格:

  1. 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 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3.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

  3.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4.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5.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

  6. 投标人的检测管理系统已经纳入《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并通过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备案验收。

  7. 已成功报名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8.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1. 有效的法人执照(或证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完整的最新股东信息(若有)。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原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4.1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出具体现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3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4.4 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5.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6. 提供国家或广东省《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有效证书。

  7.投标人的检测管理系统已经纳入《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并通过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备案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

  8.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信用记录证明材料:请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及提交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9.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司网站:http://www.gzbidding.cn上登陆,在右侧“快速服务”栏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在购买文件时须出具打印件。

  如采用汇款购买标书注意事项:

  请投标人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连同汇款底单一并传真(020-87385151)或发电子邮件(gzzjzbyxgs@126.com)到我公司,并注明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参投包组号。如未注明详情导致报名不成功,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发送电子邮件后请联系我司(020-87385151、020-37639369)。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非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收 款 人: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五羊支行

  账 号:3602 0647 1920 0511 226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8月19日 至 2017年09月07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16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8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16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09月08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16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8 月 19 日 至 2017 年 08 月 2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杨小姐 联系电话:020-87385151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郭工 联系电话:020-34807207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1416房
联系人:陈秀洁 联系电话:020-87385151
传真:020-87385151 邮编:510600
(三)采购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市桥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富华中路2号
联系人:黄博思 联系电话:020-84872805
传真:020-84872805 邮编:5114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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