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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市马尾区珍珠南路截污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8-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招标编号:FZXJZB201754号

  开标时间:2017-09-06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XJZB201754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马尾区珍珠南路截污改造工程 已由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以榕开市政〔2017〕05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马尾区珍珠南路 ;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概算约200万元,K=9%,发包价为534857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马尾区珍珠南路快安排涝站向北沿珍珠路至马江路,内容为快安排涝站污水排放、路面修复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提供的图纸为依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84275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 。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8 月 23日至2017年 8 月 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福州江滨东大道108号)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本项目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投标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

  6.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

  办公地址:马尾区青洲路6号;

  联系电话:0591-83971601;

  联系人: 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杜园路20号海西佰悦城17号楼11层,邮编: 350019 ;

  电话: 0591-87806663 ;

  联系人: 林工 。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江滨东大道108号福建留学创业园马尾园区研究试验综合楼四层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收款人: 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区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银行帐号:7345 7101 8260 0021 878

  注: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2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有关退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自2015年3月1日起,启用中信银行账户,请各投标单位按投标文件中所列账户汇款。中心在其他银行的账户均不接受保证金的汇入。交易中心将在收到招标代理公司退还保证金函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采用批量付款方式将保证金本金按汇入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银行账户退还,由于各投标单位未及时提供变更帐户信息引起的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汇出或错汇的情况,交易中心概不负任何经济、法律上的责任。

  监管部门:马尾区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 电话:0591-8398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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