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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江夏区沿河102个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编制竞争性谈判

发布时间:2017-8-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依据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夏财采计[2017]00097号文的要求,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江夏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沿河102个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编制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报名。

  一、项目编号:WHXT-DL-20170808FW

  二、项目名称:沿河102个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编制

  三、招标范围及预算金额:(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预算金额:¥6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近三年应有水污染防治规划,或污水处理或其他环保类规划业绩;

  5、投标人应具有环境工程咨询丙级资质及以上;

  6、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7、供应商须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银行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

  10、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纳税证明、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员工劳动合同、花名册、银行缴费证明、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含委托代理人));

  五、1、公告报名时间: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25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址: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须携带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和胶装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须携带本人公司证明,社保证明;包括: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三证副本、公司资质证书副本;②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③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每年至少提供一个);④项目负责人证明文件、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⑤检察机关在报名期间出具的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上述资料(证件)的原件查看后当场退还,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4)本公告第四条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资质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30日15时00分

  开标时间:2017年8月30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七、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夏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甘锣 联系电话: 15971486007

  代理机构: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任羿凡 联系电话:027-59251970-305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1363102

  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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