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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桦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项目编号:20170829G028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桦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桦甸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桦发改审批【2017】7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桦甸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与规模:拟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座,处理规模1万m3/d。该工程采用“水解酸化+A2O生化池+二沉池+反应沉淀过滤”工艺。拟建设面积2280.35平方米,新建预处理间一座,集建粗格栅间、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间及曝气沉砂池于一体;新建水解酸化池、A2O生化池及二沉池各两座;新建污泥回流泵房一座;新建深度处理间一座,集反应沉淀、过滤、消毒及纠巴歇尔槽于一体;新建污回流污泥泵池、污泥贮池及尾水提升泵池各一座;新建综合车间一座,集污泥处理间、投药间、风机间、变配电间、污泥棚于一体。新建综合楼及警卫室各一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工程施工。招标编号:20170829G0283-1

  二标段:工程监理。招标编号:20170829G0283-2

  2.3工程建设地点为吉林桦甸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工业园区内。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己落实。

  2.5计划工期:2017年 10 月 14 日-2019年2月28日 。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4年-2016年)具有同类工程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4年-2016年)具有同类工程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施工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监理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需在本单位注册)有过类似项目的监理工作经验。

  3.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及安全B证)及专职安全员中标后需在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锁定管理。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具备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并同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企业不良行为包括各种不良行为通报记录、质量安全事故、合同纠纷等)

  3.6 外埠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办理相关入境登记手续后方可投标;投标企业按规定录入“吉林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企业信息齐全。

  3.7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查询不到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8投标人在投标前须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9投标人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由项目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指施工项目经理或监理总监工程师),其他人担任授权人无效。

  3.10凡中标单位将优先采购和使用本地生产的建材产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 9月11 日到2017年9 月 15日16时止.

  4.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7年 9月11 日到2017年9 月 15 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0 月10 日 9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八楼805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吉林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光盘(备份),同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以电子标书为主,纸质标书为辅。

  5.3.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登录“www.jlsggzyjy.gov.cn→下载中心→电子投标工具及操作手册”进行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432-63688321、4008503300、13578503829、15143209036.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施工投标单位提供人民币58万元、监理投标单位提供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账号:0720622011015200000258。

  5.5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6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桦甸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桦甸市

  联系人:宋彦华 联系电话:0432-6627932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附近中海大厦12层

  联 系 人:韩一鸣 联系电话: 0432-6465011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桦甸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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