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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市自来水公司原一水厂水质检测中心10KV变电所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一水厂水质检测中心搬迁安置项目水质检测中心10KV变电所工程批准建设,招标人长春市自来水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原一水厂水质检测中心搬迁安置项目水质检测中心10KV变电所工程;

  2.2 项目地址:长春市芳草街东侧;

  2.3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天内(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实际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新铺设线路一条,高压开关柜两组,每组五面,变压器两台,每台1250KVA。(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招标控制价:255.4416万元;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并通过项目属地电业部门验收合格并供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资质符合建设部、省、市相关要求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他人员要求: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 (含)以上的技术职称,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其他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

  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 13 日至2017年 9 月 19 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持有效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的原件、被授权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外埠投标人入吉备案证明的材料复印件(如果有)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的原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10月10日13:30分整,地点为长春市经开区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长发小贷四楼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房工 0431-85119056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587号长发小贷4楼招标一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工 15143068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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