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汪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当面递交密封文件的方式投标。
一、项目名称:汪清县大兴沟镇人民政府净水厂水质消毒设备及辅机项目
二、项目编号:X[20170907]-0109
三、采购内容:净水厂水质消毒设备及辅机(详见附件)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23.44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
五、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造(和/或经销)制造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4、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报名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
5、报名时投标货物(二氧化氯发生器)必须具有省级以上卫生主管部门出具的涉水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单位 95%设备款,质保金在质保期满设备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七、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供货方需在15天之内完成供货。(如超过本采购项目规定供货时间为无效投标。)
八、售后服务:免费上门维修,费用全部由供货方负责。
九、质量保证:设备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
十、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十一、报价文件获取: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领取。提醒投标商注意:获取报价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4万元(账号信息见第十四条)。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年审合格。同时携带以上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
十二、接受报价时间、报价截止时间:
1、接受报价时间:2017年9月25日10:00—10:30。
2、报价截止时间:2017年9月25日10:30。
3、超过报价截止时间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十三、报价地点:汪清县汪清街东392号县政府三楼。
十四、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汪清县汪清街东392号县政府三楼。
项目联系人:朴明子
联系电话:0433-8813731
账户名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行
帐 号:22001687138055003399
十五、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汪清县大兴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马子燕
联系电话:13234332444
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