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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平市涉水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漳平市涉水工程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漳平市涉水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FJTP-0009171801148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7-7532468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漳平市水利局

  地址:漳平市和平中路282号

  联系方式:郑先生 0597-75324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谢先生 0591-28366616、2830212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360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7年09月15日 09:00 至 2017年09月2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A座616、603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

  四、审查标准、方法:

  合格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7-10-1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2日 09: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A座4楼开标厅(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漳平市涉水工程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FJTP-00091718011484)

  1.招标说明

  根据漳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17]第5号纪要的精神,漳平市人民政府决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PPP模式)实施 漳平市涉水工程项目 。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漳平市人民政府授权 漳平市水利局 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和招标人,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为本项目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漳平市涉水工程PPP项目。

  2.2 项目地点:漳平市。

  2.3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湖库水系综合治理(高水高排)项目(城东、城西片区)、中小河流域治理2条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5条等3个子项目,各子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子项目一:湖库水系综合治理(高水高排)项目(城东、城西片区),工程总投资40979万元。

  1、城东片区湖库水系综合治理(高水高排)项目,城东片区在拟在钟利加油站东侧设置截洪坝,将东门溪洪水通过高排隧洞(洞径4.6×5.7m、长度1.5km)排至东坑溪,结合东坑溪河道整治,将ft洪排至九龙江,城东片区高排投资16766万元;

  2、城西片区湖库水系综合治理(高水高排)项目,城西片区在规划的环一路左上侧设置一座景观库兼滞洪库(总库容39.0万m3),同时在规划的纬四路和福满路交叉口左上方设置生态补水库(5.8万m3)及控制闸,将东侧的菜坑溪通过从已实施的经五路箱涵经过连通涵洞引至福满路箱涵进入生态补水库,将长北坑溪及菜坑溪洪水通过高排隧洞排(洞径4.5m、长度 4.2km)至九龙江;同时兴建生态补水提水泵站,并利用部分排洪隧洞作为改善城区内河水质的引水通道及调蓄库,城西片区工程投资24213万元。

  子项目二:中小河流域治理2条,工程总投资5586万元。

  1、新桥溪安仁段治理工程,本工程河道治理总长5.01km,岸线治理总长度5.30km,其中左岸整治总长3.04km;右岸整治总长2.26km),河道宽度20~35m,岸顶高程为设计洪水位(P=10%)加安全超高0.5m确定,设置矮挡墙防冲,并采用植被生态护坡结构型式。河道沿线新建3座滚水坝,新建排涝涵11处等工程。工程总投资2944万元;

  2、双洋溪员当段治理工程,本工程河道治理总长5.11km,岸线治理总长度6.79km,其中左岸整治总长4.58km;右岸整治总长2.21km),河道宽度30~60m,岸顶高程为设计洪水位(P=10%)加安全超高0.5m确定,采用植被生态护坡结构型式,设计亲水慢行步道系统。河道沿线新建5座滚水坝,新建排涝涵12处等,工程总投资2642万元。

  子项目三:安全生态水系建设5条,工程总投资7034万元。

  1、九龙江北溪干流漳平城区段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河道总长度为13.012km,项目桩号为K0+000.00~K13+012.762,起于溪仔口电站,终于芦芝大桥,流经菁城街道、桂林街道、芦芝镇。工程总投资1383万元;

  2、溪南溪溪南段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综合治理河长14.5公里,工程总投资1720万元;

  3、溪南溪象湖段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综合治理河长13.5公里,工程总投资1630万元;

  4、黄祠溪建设项目,本项目河段总长10.663km,实施河段为黄祠溪和北溪汇合口至黄祠村的黄祠水电站河段,工程总投资1051万元;

  5、双洋溪南洋段建设项目,本项目区内河段总长14.9km,上游至石狮坂电站,下游至美乾电站,途经梧溪村、利田村、南洋村、党口村、暖洲村,河道基本与省道208线并行,与莆永高速相邻。工程总投资1250万元。

  2.4 投资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约5.36亿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额44934.62万元,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6668.39万元,水保及环保专项1994.7万元。若本项目在合作期内获得国家或上级补助资金,根据政府向项目公司拨付的补助资金数额,优先用于核减本项目建设成本。

  2.5 计划建设工期:

  本项目整体建设期3年,预计2017年11月正式开工建设(自各子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至竣(完)工验收合格),预计2020年10月完成项目整体建设。其中湖库水系综合治理(高水高排)工程建设工期36个月,中小河流域治理工程建设工期12个月,安全生态水系工程建设工期12个月。

  2.6 项目公司组建要求

  (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所在地(漳平市)、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公司股东结构、出资比例:由中标社会资本和漳平华昇公司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出资比例为中标社会资本占股90%,漳平华昇公司占股10%。

  (3)成立时间:中标投资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的 三十个日历日 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中国适用的法律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成立项目公司,并在武平县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获得法人资格。

  2.7 投资回报机制:可用性付费+绩效付费。

  2.8 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约为5.36亿元,具体以有权部门批复的金额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投资规模,并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其项目公司负责出资本项目总投资额的30%(约1.6亿元)作为自有资本金,具体以融资机构要求为准。项目自有资本金以外的其他资金由项目公司融资解决(约3.67亿元)。

  2.9 合作年限:13年,其中项目整体建设期3年(自各子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至竣(完)工验收合格),运营期10年(自竣(完)工验收合格次日起至移交日止)。政府方有权根据项目建设中的实际情况,对项目建设开工实际时间和工期进行调整,社会资本需无条件接受,政府方不承担因此导致的违约责任。建设期延长(或缩短),合作期限相应延长(或缩短)。

  2.10 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即BOT)方式运作。

  2.11 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内容:为漳平市涉水工程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招标。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投资融、工程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程范围和运营维护范围以本项目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投融资能力和投资建设经验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均可向本项目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2 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本款要求);

  (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者是该等公司的联合体),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若投标申请人存在下述情况的,其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4)投标申请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资质证书:

  投标申请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申请,联合体须满足本条款要求;提供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服务的企业均需提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

  ①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不少于人民币3.5亿元及以上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函或综合授信文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证明或银行授信额度为各投标申请人提供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函或综合授信额度的累加值];

  ②投标申请人应承诺:如果中标,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提供由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不少于1.5亿元的自有资金证明材料;

  ③投标申请人应承诺:投标申请人负责本项目由政府出资方出资部分以外的项目资本金的筹集,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若为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承诺)

  (6)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如下项目经验和业绩:

  自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含发布当日)的前三年内作为投资人承接过至少一项投资建设项目;(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投资建设项目包括PPP、BOT、BOO、BTO、DBFO等运作方式,但不含BT模式);

  (7)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的通知,投标申请人需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两个月内投标申请人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投标申请人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8)本项目接受相关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申请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对进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申请人凭《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5.申请报名和文件获取

  凡有意向申请资格预审者,请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于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述资料至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A座616、603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报名,资格预审文件免费提供。

  (1)投资申请原件(格式详见本章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如为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投标申请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如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3)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申请,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申请的,复印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2日 9 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A座4楼开标厅(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递交方式为当面递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500万元,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万元,通过资格预审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再提交剩余保证金。

  7.2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方式: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从投标申请人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至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7.3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00091718011484 ]。

  备注:若为联合体申请,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8.联系方式

  8.1 招 标 人:漳平市水利局

  地 址:漳平市和平中路282号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0597-7532468

  传 真:0597-7522436

  8.2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联 系 人:张先生、谢先生

  联系电话:0591-28366616、28302123

  传 真:0591-87525237

  9.监督部门:漳平市财政局

  地 址:漳平市和平中路138号

  电 话:0597-7525663

  传 真:0597-7532994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西门支行

  帐 号:118080100100112815

  附件:《投资申请》格式

  投 资 申 请

  招标编号:FJTP-00091718011484

  项目名称:漳平市涉水工程PPP项目

  致:漳平市水利局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在了解 漳平市涉水工程PPP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并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后,对本项目很感兴趣,按照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特此提出本项目投资申请。我方并作如下承诺:

  1、本投资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我方对所提交材料及投资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法人或合伙企业;无任何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商业信誉和项目经验,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的所有要求。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资格预审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本项目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投资风险。

  4、我方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页为签字页)

  投标申请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17年 月 日

  (以下内容适用于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情况)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成员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17年 月 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漳平市水利局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附件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附件

  附件:

  附件1 漳平市涉水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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