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净馨家园小区综合管网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净馨家园小区综合管网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JYZB2017-09-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沙庆非
项目联系电话:0431-87658708-6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方式:刘培岩 0431-896411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建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沙庆非 0431-87658708-60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汽贸城80栋1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YZB2017-09-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净馨家园小区综合管网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2017-136号采购任务书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净馨家园小区综合管网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0月1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1月15日。
2.4招标范围:综合管网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载全部内容)。
2.5采购预算:44.8690万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指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具有近一年(2016年)不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2016年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具有2016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统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分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大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外阜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之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方可参加投标。
3.6信誉要求: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投标。
3.8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的规定,投标人应自行针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和个人),相关投标均将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建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汽贸城80栋1门)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及社保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南三环与彩云接交汇处农业科技交流中心(原彩宇宾馆)三楼3号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捌仟元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刘培岩
电 话:0431-8964111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汽贸城80栋1门
联 系 人:沙庆非
电话:0431-87658708-608
监督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7年9月1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指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具有近一年(2016年)不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2016年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具有2016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4.86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15日 08:30 至 2017年09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汽贸城80栋1门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建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汽贸城80栋1门)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及社保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南三环与彩云接交汇处农业科技交流中心(原彩宇宾馆)三楼3号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