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萍乡市城区河道综合治理PPP项目(项目编号:GS-12-2017-P012)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政府采购,该竞争性磋商方式已经萍乡市财政局(萍财购便函【2017】12号文)同意。现将竞争性磋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实施机构
萍乡市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萍乡市水务局(采购人)为萍乡市城区河道综合治理PPP项目的实施机构,并以萍府字【2017】58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审核通过了项目实施方案,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
2.项目公司组建
通过政府采购确定成交社会资本,采取BOT运作方式,由成交社会资本按照法人治理结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2682.87万元(不低于投资估算金额的 20%,约2682.87万元),其中:萍乡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代表政府股权出资5 %(约 134.14万元),其余资金由成交社会资本出资。
3.项目合作期限
3.1项目合作期限为15年,含建设期1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14年 )。
3.2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的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
4.投资回报机制
政府付费,工程可用性付费和运维绩效付费。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时间:自2017年9月 15日起至2017年9月2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5.2地点: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方式: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凭资格预审合格公示通知书和授权书向江西高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获取磋商文件。
5.4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5未按规定获取的磋商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6.响应文件的提交
6.1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等要求详见第二章“社会资本须知”。
6.2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9月25日13 时30分起至14 时 00分止。
6.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9月25日14 时00分。
6.4提交响应文件和开启地点: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5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7.其他说明
7.1参与竞争的社会资本应以银行电汇、网银方式交纳140万元人民币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成交社会资本须向采购人交纳700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交纳形式包括: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7.2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7.3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不允许未进行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与竞争。
8.联系方式
采购人:萍乡市水务局
地址:萍乡市金陵西路50号
电话:0799-6793072
联系人: 林晓宇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高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昌市红谷中大道788号江信国际花园19栋1508室
联系人:万小姐、李小姐
电话:0791-83968359,13970040540,18870919602
发布时间: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