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临江市大湖独立工矿区接续替代产业园区自来水厂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临发改审批[2016]31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临江市万泽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吉林省临江市大湖独立工矿区接续替代产业园区自来水厂工程
2.2 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吉林省临江市大湖独立工矿区接续替代产业园区自来水厂工程(输水管线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一标段施工监理
第三标段:吉林省临江市大湖独立工矿区接续替代产业园区自来水厂工程(配水管线工程)施工;
第四标段:二标段施工监理
2.3 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工程地点:临江市;
2.5 计划工期及监理服务期: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
2.6 施工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监理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8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建设单位自筹,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监理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以总监身份监理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3 近三年 (2014年、2015年、2016年)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类似业绩要求应符合吉建招【2017】6号文件)。
3.4 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持下列材料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报名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
4.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五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
4.1.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1.3施工企业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担任项目经理的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业绩要求应符合吉建招【2017】6号文件);
监理企业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近三年担任总监的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4.1.4企业近三年 (2014年、2015年、2016年)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4.1.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的财务审计报告;
4.1.6检察院出具针对本项目在有效期内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7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1.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资料加盖专用章),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2招标文件施工标段售价1000元,图纸费:1000元;监理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年10月 12日 14时 00 分,地点为临江市政务大厅四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江市万泽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临江市临江大街278号
联系人:田年辉
电话:1370449671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净月区伟峰东樾D8-102
联系人:孙经理
电话:0431- 8109029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临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