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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直饮水(净水)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1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直饮水(净水)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09-146016-0065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直饮水(净水)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717,064.09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及数量:直饮水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一项。(具体详见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2、项目预算金额\报价上限:

  2.1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柒拾壹万柒仟零陆拾肆元零玖分(¥2,717,064.09 元);

  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施工设备清单(如直饮水机及附属线管设备等),按实际安装设备量结算。

  2.2报价上限:以预算价作为报价上限超出报价上限的投标将被拒绝,本次招标不设下限。

  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供设备安装施工深化方案、设备清单和施工进度计划,

  经采购人确认后5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和验收交付工作。

  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对部分子项目进行不平衡报价,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原件。(近三年是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当月开始计算。)

  注:1、若生产制造厂商直接参加投标的,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生产制造厂商不直接参加投标的,只能授权不超过1家代理商参与投标。

  2、投标供应商应核对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邀请函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9月20日 至 2017年09月26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2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二楼201室)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0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二楼201室)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9 月 20 日 至 2017 年 09 月 2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方小姐 联系电话:0756-2510299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6-261089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5号1201-1206房,1301-1303房

  联系人:董晓龙 联系电话:020-83277440

  传真:020-83713041 邮编:510050

  (三)采购人: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香洲翠景路83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56-2610995

  传真:0756-2610829 邮编:519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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