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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通州区农村污水治理全覆盖工作方案研究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受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通州区农村污水治理全覆盖工作方案研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通州区农村污水治理全覆盖工作方案研究

  项目编号:2017-ZB-ZX1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工

  项目联系电话:808185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路153号

  联系方式:王硕 808870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代理机构联系人:金工 8081852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玉桥中路119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采购人: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2)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通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玉桥中路119号

  (3)项目名称:通州区农村污水治理全覆盖工作方案研究

  (4)招标编号:2017-ZB-ZX110

  (5)项目地点:北京市通州区

  (6)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规模为通州区除新城外全部村庄,主要工作内容为针对通州区农村治污现状开展农村污水治理模式优化、责任管理制度、全寿命周期评价及管理长效机制四方面研究工作并编制《通州区农村污水治理全覆盖工作方案》。

  (7)采购内容:包括①治理模式及管理机制研究;②编制《通州区农村污水治理全覆盖工作方案》。【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8)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投资。

  (9)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有合法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

  拥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具有涉水专业技术团队和开展咨询服务的能力。

  具有农村污水治理、区域水环境治理修复及效果评估、水环境规划及管理机制研究经验。

  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要求加强政采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文件相关规定,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 9 月 20 日至2017年 9 月 26 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9:00 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请投标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领取招标文件。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作为报名资料留存。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本工程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

  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 10 月13 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二楼会议室(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玉桥中路119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路153号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通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玉桥中路119号

  邮 编:101101

  联 系 人:林工 金工

  电话(传真):010-80818529

  电子邮件:bjxd_111@163.com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具有合法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4)拥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具有涉水专业技术团队和开展咨询服务的能力。(6)具有农村污水治理、区域水环境治理修复及效果评估、水环境规划及管理机制研究经验。(7)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要求加强政采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文件相关规定,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0日 09:00 至 2017年09月2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玉桥中路119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玉桥中路119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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