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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市燕儿河城镇供水(第二水源)工程补充设备活性炭系统设备采购标设备、材料采购(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17-9-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燕儿河城镇供水(第二水源)工程(项目名称)补充设备—一标段活性炭系统设备采购标包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招标公告(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燕儿河城镇供水(第二水源)工程可研(代立项)的批复 绵市发改投资【2013】12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等多渠道解决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绵市发改投资【2013】12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燕儿河城镇供水(第二水源)工程—补充设备—一标段活性炭系统设备采购标包招标

  2.2工程地点:燕儿河水库左岸高桥村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取水工程(取水头、引水管、取水泵房),原水输水工程,净水厂工程(配水井、网格反应平流沉淀池、膜过滤车间、清水池、加药加氯间、机修仓库及综合用房、门卫等生产及辅助构建筑物)及清水输水工程(DN900—DN1000,总长约15.8km)。工程规模为:一期工程5万立方米/天,设计总规模为10万立方米/天(即供水规模5万立方米/天+应急供水规模5万立方米/天)。

  2.4到货期:

  标段名称 到货期

  一标段:活性炭系统设备采购标包 发出中标通知书(供货通知)后90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2.5招标范围:

  本次设备采购招标标段设置方式如下:

  标段名称 主要招标范围

  一标段:活性炭系统设备采购标包 本标段为交钥匙工程,设备承包商提供的设备和电机应成套供货,每台设备应按设备清单中要求提供配套设备、电控箱及确保系统有效和安全运行所必需的附件。投标商配套供应的成套设备自成系统,不需其它供货商配套即可独立运行。活性炭车间围墙外两米以内的设备和管道的采购、安装和调试均为设备承包商供货范围。设备承包商必须综合考虑活性炭投加车间的土建结构,合理布置车间内的设备,并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

  活性炭系统主要包括 :

  1)粉末活性炭采用吨袋包装,吨袋规格可选择500kg、1T、2T,人工或自动拆包。

  2)粉末活性炭吨袋清空站,包括具有可伸缩支撑腿的清空站、吨袋挂架、震动电机、低料位计、可折卸的三角破包刀和粉沫除尘器等所需的附属设备。

  3)活性炭粉料下料&计量输送为一体化系统。

  4)活性炭浆液的预湿、制备和活性炭浆液的投加,均采用自动控制。

  5)活性碳浆料输送系统,包括3台螺杆泵,流量计、冲洗管路和相关管道阀门。

  6)可移动式龙门吊,可六方向(上下、左右,前后)移动吊勾,起吊重量3T。

  具体明细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当投标人为制造厂(公司)时,应具有生产招标设备的资格和能力;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其拟投产品所属类别或范围的制造;

  3.1.3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所代理的制造厂(公司)应具有本条第3.1.2款的资格和能力;代理商须获得主要设备制造厂(公司)对其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其拟投产品所属类别或范围的销售。

  3.2 一标段活性炭系统设备采购的投标人须在近3年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用于市政供水行业的活性炭投加系统设备类销售、安装业绩;

  3.3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投标人允许参加1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5日,每日上午(北京时间,下同)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在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静沙南路29号7栋22楼)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报名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以上证件收原件;

  (2)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收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以上2-3项资料验原件收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7日9时40分,地点为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绵阳市三江西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第4幢商业楼,过桥右转400米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绵阳市滨江西路南段22号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816-2242821

  招标代理机构: 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22楼3-6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028-86764737

  电子邮件: 20638775@qq.com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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