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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台前县产业集聚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技改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招标条件

  台前县产业集聚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技改工程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台前县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台前县产业集聚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技改工程;

  2.2、项目编号:HNYDPY-2017-170

  2.3、建设地点:台前县产业集聚区兴工路与长丰路交叉口东北角;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总投资额:总投资约700万元;

  2.6、工期:12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座二沉池、对部分设备进行更换;

  2.9、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0、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建造师资格要求:拟派建造师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已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真实有效的网上可查询方式为准),并无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员工,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真实有效的网上可查询方式为准)。

  4、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拟派管理人员必须有相关专业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以上人员为本单位员工,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真实有效的网上可查询方式为准);

  5、2014年1月1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企业和建造师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及网上中标公示查询截图为准)均不少于1项,可为同一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6、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7、近2年(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要求企业近2年有盈利,无亏损情况;

  8、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9、根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建造师),将拒绝参加本项目(报名时提供网页截图)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其他项目管理人员所缴纳的近一年社会保险须至少缴纳至2017年7月份。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6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00时报名。

  (2)报名地点:台前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09(台前县新城区纬六路西段)

  (3)招标文件获取: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伍佰元(¥ 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报名携带的资料:

  报名时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

  (1)法人持身份证或被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2)“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

  注:所提交的资料,需提供2套按“资格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并左侧胶装成册,封面上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否则拒收)。报名时需提交所有有关资料原件(不包括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资格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相关信息的打印页),经核查无误后原件退回,报名资料与其开标时标书所附相关资料必须一致,报名结束后报名资料不予更换,否则视为废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6.2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0月10日9:00整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转账或电汇(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未完成保证金分配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台前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0393-5320866

  招标代理单位: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303936503、0393-8593977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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