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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禅城区城南片区水环境治理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9-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受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的委托,对其 佛山市禅城区城南片区水环境治理PPP项目 进行 公开招标 采购,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预审。

  一、项目授权主体: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三、PPP项目编号:440604-201709-7202-0010

  四、PPP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城南片区水环境治理PPP项目

  五、PPP项目采购需求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城南片区水环境治理项目PPP模式可行性研究报告》、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的批复(禅发改投[2017]63号),佛山市禅城区城南片区水环境治理PPP项目实施范围包括新市涌(新市水闸至金华路河段)、奇槎涌(玫瑰公园至文华中路河段)、明窦涌、江湄涌、西华涌及亚洲艺术公园。水环境生态修复试点工程水系河涌总长度约9610米,水域面积合计424000平方米。

  本项目总投资10401.3万元,工程费用8496.6万元,工程其他费用1024.05万元,预备费476.03万元,建设期利息404.62万元。项目实施后,新市涌、明窦涌、奇槎涌、江湄涌、西华涌的水质持续改善和提高,消除水体黑臭,水质主要指标(COD、氨氮、总磷、溶解氧)稳定达到国家地表水V类标准,透明度达0.8m以上;亚艺湖主要水质指标稳定达到国家地表水V类标准,水体异味消除,透明度明显改善,在有沉水植物覆盖区域水体透明度可达到1.5m以上,水体景观得到显著提高,区域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具体情况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六、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是否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及限定的方法和标准,资格证明文件等):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信誉要求:

  ① 申请人企业目前没有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② 申请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③ 申请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④ 申请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申请人提供公司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

  3、申请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4、申请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及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禅城区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以社会资本身份参与申请本次PPP项目。前述融资平台公司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

  6、允许联合体参与本次PPP项目的资格预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协议中须约定负责投融资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人)与采购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将通过牵头人传递,同时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股权比例、主要分工、权利和义务。

  七、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以及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1、 报名时提供下列材料: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已经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 资格预审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后打印盖章)。

  ④ 联合体协议原件(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注:以联合体形式申请参加资格预审的,上述第①项资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第②、第③项资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3、报名及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9月20日至9月26日9:00-11:30,14:30-17: 00(北京时间,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4、报名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地点: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流花君庭3楼)。

  八、提交资格申请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2017年 09月 20日09时00分 至 2017年 10月 17日09时30分(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九、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市流花路73号流花君庭3楼 。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17 年 09 月 20 日 至 2017 年 09 月 26 日 止。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余先生联系电话:020-81771405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萧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99003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流花路73号流花君庭3楼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20-86669169

  传真:86669469邮编:510010

  (三)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地址:佛山市金澜北路68号

  联系人:杨丽梅联系电话:0757-83038086

  传真:0757-83036363邮编:528000

  (四)财政部门: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281153

  附件: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发布人: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 年 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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