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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市大丰城北污水处理厂迁(扩)建工程(三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盐城大丰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大丰城北污水处理厂迁(扩)建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大丰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招标公告,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择优选择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须使用CA锁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投标(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丰城北污水处理厂迁(扩)建工程

  (2)工程地点:大丰专业市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纬三路以北、团结河以西、疏港航道以南

  (3)项目编号:3209821705160101

  (4)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5)建设规模:总规模18万吨/日,一期规模为6.0万m3/d。总占地面积约18.23ha,其中一期占地5.5ha(约82.5亩)。

  (6)质量要求: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资金来源:盐城市大丰区金茂国有综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40%,大丰自来水有限公司出资60%

  (8)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是

  五、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合同估算金额如下:

标段

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估算额

1

大丰城北污水处理厂迁(扩)建工程

城北污水处理厂迁(扩)建工程施工,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7305.6万元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或虽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以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为准)。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等关键性岗位,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件、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件要求配备到位。

  (4)盐城市市外房屋建筑类和市政基础设施类施工企业投标时需上传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七、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上传的必须是彩色原件扫描件(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可以是网上下载打印件扫描上传),且彩色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必须含如下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有效的施工资质证书(副本)。

  (3)投标人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市外房屋建筑类和市政基础设施类施工企业投标时还需提供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

  (5)投标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与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17年1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的不予认可)。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但需上传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7)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可以是网上下载打印件扫描件上传)。

  (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资料。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上传的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必须真实有效,出现不符合上述任一情况的,资格审查均不予通过。

  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八、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1)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6日18时前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大丰平台”网上下载。

  (2)下载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3)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必须在开标三天前填写《放弃投标申请表》(“下载园地”可下载)说明不参加投标的充分理由(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将原件送到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经核实理由成立的,不予处罚。否则,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示3个月,暂停其投标资格。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九、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十、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50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 帐号:3209820531010000061199,联系电话:0515-83927237),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提前1个工作日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的保证金账户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且与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诚信库登记账户一致。如果不一致,银行将会自动退回该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将失去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十一、投标前请关注“大丰招标采购网”的“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等情况。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大丰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海涛 联系电话:13851313037

  联系地址:大丰区健康西路29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娟 联系电话:0515-83839668

  联系地址:大丰高新技术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楼

  文件正文PDF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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