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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市桃源县第三污水处理厂PPP项目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9-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桃源县第三污水处理厂PPP项目正式实施方案已经桃源县人民政府批复,项目授权主体为桃源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即采购人为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社会资本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才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现将本项目资格预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桃源县第三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编号:000743

  委托代理编号:HNZY2017-CG- (TY-001)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的服务范围位于桃源县新河路以北,延溪河支流西岸。主要建设内容为桃源县第三污水厂、管网、泵站以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分为一、二、三期实施,其中项目一期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2.5万m3/d,第二期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2.5万m3/d,第三期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5万m3/d。目前本项目只建设一期工程(2.5万m3/d)。

  污水厂建设部分主要包括雨污水管网、泵站、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站内建设、绿地景观等及污水处理厂周边道路(最终以政府最终审核内容为准)。污水经处理,出水指标符合国家、省、市及当地环保局的要求,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并做好污泥处理。

  2、项目投资估算:项目一期工程投资估算总额11391.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925.4万元,其他费用2465.0万元,包括前期征迁安置补偿费、土地征用费用和项目前期其他费用等(最终投资额以政府财政部门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为准)。

  3、项目投融资结构: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投资估算总额的25%,项目融资部分资金为投资估算总额的75%。

  4、合作期限:本项目的合同期限为30年,其中项目建设期为1年,项目运营期为29年。

  5、投资回报机制:自来水收费中包含代收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其费用将纳入政府性基金用于污水处理服务,即污水处理项目具有向使用者收费的机制,同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财务分析,代收的污水处理服务费不足覆盖项目的投资、运营及合理回报,因此本项目的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三、授权主体、项目实施机构

  1、授权主体:桃源县人民政府

  2、项目实施机构: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采购需求

  1、本项目的PPP运作方式DBOT模式(设计-建设-运营-移交),桃源县县人民政府授权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指定桃源县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按股权比例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县人民政府授权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完好、无抵(质)押、无担保的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桃源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政府方出资占股比例为10%,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占股比例出资为90%。

  3、项目投融资结构: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投资估算总额的25%,项目融资部分资金为投资估算总额的75%。

  4、投标报价指标:运营期内项目的污水处理服务初始单价上限为2.11元/m3。

  五、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 申请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 申请人注册资本不低于7000万元人民币。财务状况良好,2015年、2016连续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且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抵押、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 %(以审计为准);具有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的投融资能力(以银行授信证明为准);

  (3)申请人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申请人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在中国境内具有至少一个投资建设或运营的日处理污水规模不少于2万吨污水处理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件为准;

  (5)申请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社会资本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如有发生,按先报名的社会资本申请人为有效申请人处理,其他按不合格申请人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7)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人民政府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均按不符合申请人处理。

  (8)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六、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入围法。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后所有合格申请人,由评审小组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不超过5家申请人参与下一阶段招标活动;合格申请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将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足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七、申请报名

  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③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到桃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源县森林公安局新办公大楼八楼)递交报名材料,填写报名表。

  八、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

  2、地点:桃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源县森林公安局新办公大楼八楼)

  3、售价: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九、递交资格预审文件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桃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桃源县漳江镇迎宾路010号

  联系人:鲁明

  电 话:13975638355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488号东一国际大厦南栋1128室

  联系人:罗春莹

  电 话:0731-85328332

  传 真:0731-85328339

  手 机:18874769425

  附件

  桃源第三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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