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名称 |
江西省永修润泉供水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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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
永修县第二水厂建设工程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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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永修县湖东区开元大道、东湖大道和龙山大道之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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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永修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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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文名称及编号 |
永发改字 [2015]35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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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14428 平方米 |
层次 |
1 、 5 层 |
结构 |
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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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6910 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3906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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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5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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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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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新建日处理水量规模为 10 万吨的水厂,分二期建设,新建配水管网连接老水厂和新水厂(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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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永修县第二水厂建设工程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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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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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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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当符合招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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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
[ 市政公用工程 (2015 新标准 ) 一级 ]( 含 ) 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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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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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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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 供的业绩材料 |
城市供水排水工程中标金额 3150 万元(投标人自 2012 年 9 月 1 日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完成过净水厂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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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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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件 |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 |||||||||||||||||||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 及 B 类合格证 、本人身份证 | |||||||||||||||||||
技术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建筑行业职称证书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及安全员 C 类合格证 | |||||||||||||||||||
其他要求 |
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三无证明(所开具“三无证明”需在投标截止日 15 天有效期内,不在有效期内视为无效证明); 2 、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书(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姓名、投标建造师姓名,查询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3 、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 4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单项备案通知手续材料; 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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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
2017 年 9 月 21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0 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 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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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拟定于 2017 年 9 月 21 日 |
获取方式 |
凭有效 CA 证书自行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九江市网站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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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拟定于 2017 年 9 月 21 日 |
获取地址 |
凭有效 CA 证书自行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九江市网站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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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 (单位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注:1、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各存一份,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2、有标段划分的招标项目,当各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时,招标人应在“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栏目中的“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栏目中将各标段的资格条件要求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