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日喀则市吉隆县“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吉隆镇热索村等4个点)已由吉发改【2017】18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隆县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日喀则市吉隆县“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吉隆镇热索村等4个点)
(二)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该工程共涉及4个项目点,其中地下水供水水源2个项目点,共建机井2座,2个地表水水源(集水池2座),检修井11座,背水台168座,蓄水池1座,沉砂池2座,水源保护4处,水源保护标识牌2座,管道总长19803米,其中PEΦ160引水管道1233米,PEΦ90引水管道8320米,PEΦ63引水管道1850米,PEΦ32入户水管道8400米,Φ150mm钢管35米(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四)招标范围:该工程共涉及4个项目点,其中地下水供水水源2个项目点,共建机井2座,2个地表水水源(集水池2座),检修井11座,背水台168座,蓄水池1座,沉砂池2座,水源保护4处,水源保护标识牌2座,管道总长19803米,其中PEΦ160引水管道1233米,PEΦ90引水管道8320米,PEΦ63引水管道1850米,PEΦ32入户水管道8400米,Φ150mm钢管35米(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五)资金来源及其落实情况:国家投资,资金已到位;
(六)建设地点:吉隆县内;
(七)工期:365日历天;
(八)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建造师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2、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7日,每日10时30分至12时30分,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到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并领取图纸,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一)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拟承建本项目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证书;
(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五)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以上相关资料须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无线胶装成册盖单位公章存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3日 15 时30 分,地点为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记取税金。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隆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570808444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桑珠孜区青岛路达热瓦后藏庄园A区商住楼1单元4-1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13989996460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