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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水务局花马沟铁吉沟黑臭水体应急治理后期运行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17-9-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超

项目联系电话:18201367727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9月07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9月21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北京市顺义区水务局花马沟铁吉沟黑臭水体应急治理后期运行服务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beijing.gov.cn/xxgg/qjzfcggg/t20170907_833897.html

三、更正事项、内容:

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格式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5.4 黑臭水体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出水,要求确保达到以下效果:

控制指标

单位

SS

TP

CODcr

备注

去除效率

%

>80

>85

≥45

日平均值

水质指标

mg/L

≤50mg/L

≤3mg/L

≤120

日平均值

注:去除效率三项指标或水质指标三项指标达标即认为出水合格

现变更为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格式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5.4 黑臭水体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出水,要求确保达到以下效果:

控制指标

单位

SS

TP

CODcr

氨氮

备注

去除效率

%

>80

>85

≥45

≥70%

日平均值

水质指标

mg/L

≤50mg/L

≤3mg/L

≤120

≤8

日平均值

注:去除效率四项指标或水质指标四项指标达标即认为出水合格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格式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6.3 招标文件中处理水量为预估量,最终服务费用为实际服务费等于流量计所计量的当期实际处理水量乘以综合黑臭水体处理单价;当实际水量低于设计规模流量(2500m³/d)的 70% 时,服务费计算实际运行水量按计规模流量(2500m³/d)的 70% 取值;当发现实际水量有大于处理站设计水量的趋势时,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根据现场、资金、水质等情况确定超设计水量运行方案,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的要求,双方另行商定结算办法。

现变更为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格式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6.3 招标文件中处理水量为预估量,运行期间由北京市顺义区环境保护局核定水质,北京市顺义区水务局核定水量,最终服务费用为实际服务费等于顺义区水务局核定的当期实际处理水量乘以综合黑臭水体处理单价;当实际水量低于设计规模流量(2500m³/d)的 70% 时,服务费计算实际运行水量按计规模流量(2500m³/d)的 70% 取值;当发现实际水量有大于处理站设计水量的趋势时,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根据现场、资金、水质等情况确定超设计水量运行方案,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的要求,双方另行商定结算办法。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需求

3)出水标准

感官上:出水不黑臭,清澈透明。

指标上:主要控制悬浮物、总磷、COD三项指标,设计出水水质指标如下:

控制指标

单位

SS

TP

CODcr

备注

去除效率

%

>80

>85

≥45

日平均值

水质指标

mg/L

≤50mg/L

≤3mg/L

≤120

日平均值

注:去除效率三项指标或水质指标三项指标达标即认为出水合格

现变更为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需求

3)出水标准

感官上:出水不黑臭,清澈透明。

指标上:主要控制悬浮物、总磷、COD、氨氮四项指标,设计出水水质指标如下:

控制指标

单位

SS

TP

CODcr

氨氮

备注

去除效率

%

>80

>85

≥45

≥70%

日平均值

水质指标

mg/L

≤50mg/L

≤3mg/L

≤120

≤8

日平均值

注:去除效率四项指标或水质指标四项指标达标即认为出水合格

4、 原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9月27日14:00(北京时间)

现变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0月13日09:30(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顺义区水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和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6944368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2号北京外贸安贞大楼B座6-7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201367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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