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建瓯市南雅镇房村村污水处理工程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 SHXP闽招字[2017]058号
各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4.3条款:
本项目发包价为:具体以本项目财审后的招标控制价计算出的发包价为准。
现修改为:本项目发包价为:2311710元。
2.原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3.1(10)②条款:分别向发包人和监理单位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提供不小于2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及相应的办公设施。
现修改为:删除此条款。
3.原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3.1(10)⑧条款:承包人必须充分考虑市政管网供水压力不足、供水设施维护和损坏抢修停水等原因对工程施工所造成的影响,并在工地自建蓄水池确保施工用水的需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现修改为:承包人必须充分考虑市政管网供水压力不足、供水设施维护和损坏抢修停水等原因对工程施工所造成的影响,如需要在工地自建蓄水池确保施工用水,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原招标文件中“发包价计算:另册提供。”
现修改为:发包价计算表详见本通知附件,各投标人登入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joztb.com/)自行下载附件。
5.原招标文件中“八、投标承诺函” 4.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协议条款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并保证在 个月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现修改为: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协议条款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并保证在 个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6.原招标文件中“八、投标承诺函”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标准。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现修改为: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SHXP闽招字[2017]058号的组成部分。
建瓯市南雅镇人民政府
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