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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山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9-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名称:通山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1387216313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通山县洋都大道67号

  联系方式:孙主任、138721631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龙、15271276639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黄孝河路花桥二村康乐大厦4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9781.94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7年09月22日 12:43 至 2017年09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山县教育局11楼)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电子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四、审查标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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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7-10-2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6日 09: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山县教育局11楼)

  六、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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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它补充事宜:

  通山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为有效解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效率,完善通山县乡镇基础设施,促进招商引资,发展区域经济和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通山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政府”)决定引入社会资本,建立PPP项目合作关系,建设运营通山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县政府授权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作为PPP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和引入社会资本,履行约定权利义务、实施项目监管及移交等工作,承担与通山县财政、发改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并接受中央和省级部门的监督管理。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下称“申请人”)采购工作,采购人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社会资本,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通山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包括通山县南林桥镇、洪港镇、九宫山镇、夏铺镇、闯王镇、大畈镇、黄沙铺镇、杨芳林乡、燕夏乡、慈口乡等10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管网和泵站)。本项目总投资19781.94万元。

  根据通山县城市总体规划及各乡镇专项规划,按照分期建设,分阶段实施,远近期结合,以近期建设为主,考虑远期的发展,通山县乡镇污水处理石工程近期(2020年)建设规模为0.72万m³/d。工程远期(2030年)扩建规模至1.01万m³/d,污水管网总长216570m,污水提升泵站4座。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近期工程(0.72万m³/d)及配套管网(管网总长216570m和泵站4座)。

  2、PPP合作模式

  1)本项目拟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投资建设。

  2)县政府授权住建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社会资本,由政府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签署《合资协议》,并依法组建项目公司(SPV);住建局代表县政府与项目公司签署《通山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下称《PPP项目协议》),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

  3)项目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在运营期内每年向政府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和管网运维服务费,收回投资并取得合理回报。项目公司的特许经营权期限为30年,包括1年建设期。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无偿移交给县政府。

  4)PPP项目合作期:30年,其中建设期1年。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⑸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3、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有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投融资能力。

  4、申请人施工资质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项目管理机构包括:①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③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上述人员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5、设计资质要求:

  (1)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证书。

  6、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该要求)自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起的近五年内,须在国内拥有≥10000 吨/天,以 BOT、TOT、委托运营等方式污水处理业绩。

  7、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该要求)自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起的近10日内具备银行存款不低于总和11000万元的银行存款和银行授信。

  8、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该要求)有效期内的银行信用等级不低于A。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否则投标无效。

  (2)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应由具有融资、运营、设计、施工优势的不同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牵头人必须是本项目的投融资和运营企业。

  (3)联合体各方在本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10、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施工方应满足该要求)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前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59.175.169.110/web/lndex.aspx#)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投标时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投标企业“企业人员管理”项下“已确认人员”截图,且拟派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为该表中的人员。

  11、申请人应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无不良记录;

  12、申请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近三年无犯罪记录查询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和拟派设计负责人。

  13、参与本项目环评、可研等前期工作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资格预审。

  14、申请人若最终中标此项目,则必须保证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内开工建设。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除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法人,无论是独立申请人还是组成联合体,只能对本项目提出一个资格预审申请。

  16、截止本项目资格预审报名前,申请人中的施工企业必须已在当地备案。

  三、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时间:2017年9月22日—2017年9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时。

  2、获取地点: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山县教育局11楼)。

  3、获取方式:

  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

  (2)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理执业资格证及安考B证、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设计负责人执业资格证;

  (4)拟投入本工程的五大员岗位证书(质检员或质量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5)业绩证明材料;

  (6)“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59.175.169.110/web/lndex.aspx#)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投标企业“企业人员管理”项下“已确认人员”截图。

  (7)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的网上查询截图;

  (9)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10)通山2017年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记录。

  4、资料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10 月 26 日上午09:00整

  2、递交地点:咸宁市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教育局10楼)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资格预审评审时间:2017年10月 26 日上午09:30时

  4、评审地点:咸宁市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教育局11楼评标室)

  六、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采购人: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通山县洋都大道67号

  联系人:孙主任

  电 话:13872163131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黄孝河路花桥二村康乐大厦4楼

  联系人:王龙

  电 话:15271276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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