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长乐市滨海工业区污水主干管改造工程--污水管道部分(鑫海钢铁-污水厂)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50182]KT[GK]2017002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雅莲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03505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9月30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10月1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长乐市滨海工业区污水主干管改造工程--污水管道部分(鑫海钢铁-污水厂)
三、更正事项、内容: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范性文件于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现对本项目采购程序和已发布的招标文件内容补充如下:
1.1 本项目资格审查和评审活动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1.2本项目招标文件条款与财政部令第87号、财库〔2017〕141号文件有冲突的,按照财政部令第87号、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执行。
1.3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的价格扣除规则中“小型、微型企业产品”评标办法项下增加以下内容: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价格的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news/201709/t20170901_8784576.htm),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至2017年10月27日早上9:00整(北京时间)
四、其它补充事宜:
以上补充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其余内容不变,此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方均具有约束力。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长乐市滨海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长乐市朝阳北路建委内602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工2882507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高雅莲0591-8780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