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勘察设计 >> 正文

湖北荆州市公安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管网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1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公发改审批【2017】8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公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工程设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公安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管网设计招标

  2.2工程概况: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管网设计,建设配套管网总长度约为143k m。

  2.3招标范围:工程初步设计(含评审)、工程施工图设计。1、设计成果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否则重新设计直至审核批准。 2、设计工作包括工程初步设计(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材料表和工程概算等)、工程施工图设计、市政工程设计。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作。

  2.4 项目管网总投资: 330万元

  2.5 建设地点:位于公安县辖区十五个乡镇分别为:埠河、夹竹园、闸口、杨家厂、麻豪口、藕池、黄山头、孟家溪、南平、章庄铺、狮子口、斑竹垱、毛家港13个镇和甘家厂、章田寺2个乡。

  2.6设计要求:设计成果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并按甲方要求进行设计,否则重新设计直至审核批准。施工图审查手续办理由中标方负责,图审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标准按《县政府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公政规[2015]6号文)的规定执行。工程设计必须达到深度要求,因深度不够引起的设计变更工程过多,超过县政府相关要求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中标方必须提供10套经图审后的施工图。

  2.7设计周期要求: 工程设计总周期20天,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括现场踏勘及同各乡镇政府商定管线方案)。逾期不完成的承担相应损失。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市政工程设计(道路及给排水)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准)须承担过2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

  3.3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给排水工程师。 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以及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3.4 其他要求:拟派设计全体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注册或证书等能够说明是本单位人员)证明等,否则不予确认,不通过资格审查;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项目交易信息栏(http://www.gongan.gov.cn/ztb/)下载专栏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费由投标人在投标现场缴纳。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3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交纳投标保证金(请注明所投工程名称)。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已汇出但至本截止时间尚未到账的视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

  递交退还方式: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出(可通过网银),从原渠道退还。

  帐户全称: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北公安支行

  帐  号:4200162698605300652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为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公安县斗湖堤镇油江路122号,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1室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6. 评标办法

  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单位。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公安县天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公安县斗湖堤镇 地 址:斗湖堤镇3#路利达华府北门

  联 系 人:樊国安 联 系 人: 毛青

  电 话:15671415988 电 话:0716-5150384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471804724@qq.com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