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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华安县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污水提升泵站及压力管道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污水提升泵站及压力管道建设工程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华发改审【2017】3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估算270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84万元,本次预

  算审核价为12995267.67 元(含暂列金610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内容包括:污水提升泵站土建工程、污水管道工程、绿化

  工程、临时设施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壹仟贰佰玖拾玖万伍仟贰佰陆拾柒元陆角

  柒分(含暂列金陆拾壹万元)【¥12995267.67 元(含暂列金6100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个月;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应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质量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

  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以及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

  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

  求:不要求;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

  3.7其他要求: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根据华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补充意见华政〔2017〕43号规定,投标人应为在华安县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根据漳行政

  〔2013〕17号和漳政办〔2012〕222号的标准执行。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0 月 11 日至2017年 10月 15日通过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编制说明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书面材料及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4.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取13.00%~14.99%)。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 10 月 31 日北京时间16: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贰拾万元整(小写:2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汇入银行投标保证金专用户:

  户 名: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户名称: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帐 号:35001667907052504335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污水提升泵站及压力管道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 注:名称可以简写。)

  方式二: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 11 月 1 日 8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7.3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规定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的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华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延伸东段丽园广场9幢401号

  邮编:363000, 电子邮件: fjgxzz@163.com

  电话: 0596-3911908,传真:0596-3911909

  联系人: 小沈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监督单位:华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596-736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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