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孝感市孝南区乡镇污水处理 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孝感市孝南区乡镇污水处理 PPP项目
项目编号:XGXNZTB-2017-09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巧英
项目联系电话:0712-2680097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孝感市孝南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孝感市园林路特1号
联系方式:刘建东1532757388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经理 0712-2680097、13886360116
代理机构地址: 孝感市北京路金苑花园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61197.52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7年10月12日 08:30 至 2017年10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孝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孝感市长征路11号)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资格审查文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四、审查标准、方法:
详见资格审查文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7-11-09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9日 09: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孝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厅(孝感市长征路11号)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孝感市孝南区乡镇污水处理 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孝感市孝南区乡镇污水处理 PPP项目已由 孝南区人民政府 批准,采购人为孝感市孝南区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为 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社会资本,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及其他基本情况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孝感市孝南区乡镇污水处理 PPP项目
项目授权主体:孝南区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机构:孝感市孝南区城乡建设局
政府出资方代表:孝感市长兴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孝南区乡镇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包含7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11个乡镇生活污水管网收集系统,污泥送往邓家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拟建生活污水处理规模0.98万吨/日,其中陡岗镇1500吨/日,祝站镇1000吨/日,杨店镇2500吨/日,西河镇1000吨/日(提标改造),新铺镇500吨/日,朱湖农场800吨/日,卧龙长湖2500吨/日,三汊镇污水收集后,送往高新区污水管网,进入邓家河污水处理厂;拟建DN300-DN1500污水管道313.46公里。
2.2 采购范围:申请人与政府方或政府指定出资人共同组建项目公司(SPV),负责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工作,且前期工作应满足国家及行业的规程规范要求并符合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的质量和工期要求。
2.3 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61197.5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49233.9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136.47万元,基本预备费为4281.0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90.12万元。
2.4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于两个部分:一是项目公司拟定注册资本金21197.52万元,占总投资额的34.64%;二是债权融资,以银行贷款方式筹集,计40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额的65.36%,拟以PPP项目公司为融资主体向金融机构贷款。
2.5 合作期: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2.6 运作模式:采用“公私合营+厂网一体”的运作模式。由孝南区人民政府授权孝感市长兴投资有限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合资协议》,在孝南区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并按照10%:90%的比例注入资本金。双方按比例出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将污水处理厂与污水管网统一交由项目公司实施,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项目实施,在特许经营期截止时,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指定机构。
2.7 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拟采用政府付费+可行性缺口补贴的方式,其中污水管网部分为政府付费,厂区部分采用“收支两条线”模式进行财政补贴,污水处理费由政府随自来水费或其他方式收取,不足部分由政府财政资金补齐。
2.8 项目公司股权比例:政府出资方代表与最终成交的申请人股比暂定为10%:90%,双方按股比分配项目公司利润。
2.9 项目融资:由申请人全权负责。
2.10 本项目接收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资质条件: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其中一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近五年(2012年10月1日至本项目报名开始日止)申请人(若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方)在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单厂规模1.5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项目业绩(包括:BOT/TOT/股权收购/托管运营模式/污水处理施工总承包)不少于1个,以特许经营合同、施工合同或PPP合同为准(包括申请人绝对控股子公司资质及全资子公司的业绩)。
3.3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其中一方)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4 财务要求: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该要求)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能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实力。
(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方)有能力获得不少于1.5亿元的融资(提供国家金融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银行授信或贷款承诺函,或自有资金银行证明);
(2)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该要求)近三年有实现盈利,提供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申请人成立不满三年,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申请人成立不满一年的,则无需提供。
3.5 信誉要求:
(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该要求)具备良好信誉,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重大投诉事件等(需提供承诺材料);
(2)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该要求)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投标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2个月内有效);
(3)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该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投标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如为联合体,必须满足: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要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3.7上述条件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否则均按否决资格预审申请处理。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否则均按否决资格预审申请处理。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9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9 家。)
5、投标报名时间及有关事项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17年 10 月 12 日至 2017年 10 月18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到孝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孝感市长征路11号)报名,报名成功后即可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不接受邮寄材料报名)。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00 元,售后不退。
5.2凡有意参加者,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由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并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一式贰份。
(1)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人购买文件的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如申请人所在地已实行“三证合一”政策,则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上述资料)
(3)资质证书;
(4)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
(5)如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报名,则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的上述证件复印件。
注:不符合采购资格的申请人将被拒绝报名,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申请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申请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申请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1 月 9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孝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厅(孝感市长征路11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等资格预审文件参加资格预审,否则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孝感市孝南区城乡建设局
地 址:孝感市园林路特1号
联系人:刘建东
电 话:15327573886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孝感市北京路金苑花园
联系人:黄巧英
电 话:0712-2680097
七、其它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孝南区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是
限定社会资本方法及标准: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在签订合同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