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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市平和县山格镇农村污水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1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山格镇农村污水管网工程已由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2017)66号 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和县山格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平和县山格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山格镇山格村、隆庆村、三美村、平寨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概算投资1523.8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市政管网、电力配套建设,主要铺设污水管网3.6公里,建设一座日处理污水5000立方米一体化提升泵站等。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11496711元,详细的以招标人提供人提供的施工图、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有关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149671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0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根据漳政综〔2016〕142号文《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补充意见》文件精神,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为我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若为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和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根据《关于建立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的通知》(闽建建〔2014〕42号)、《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文件要求,对纳入省级“质量安全黑名单”的责任主体(含项目负责人),“黑名单”管理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根据漳行政【2013】17号和漳政办【2012】222号的标准执行。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请于2017年10月14日8时00分至2017年10月18日17时30分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 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购买电子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发包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书、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是否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11月03日17:00时前(含)(指款项到达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壹仟元整(小写¥:151000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年度投标保证金。

6.3.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须标明本项目项目名称)

汇款账号:

开户银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溪信用社

户 名: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081026010010000000517

6.3.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3.2.1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6.3.2.2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6.3.3方式三: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6日08时30分,提交地点: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大厅);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7.3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精神,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参加开标并进行电子验证,项目负责人未到场或电子验证不通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4在开标现场签到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到场电子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如有采用年度保证金的还应提交年度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和县山格镇人民政府;

地址:山格镇新兴街223号,邮编:363703;

联系人:吴先生;电话:13605065578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1号东湖大厦4楼A2室 ,邮编:363000

电子邮件: 2802752952@qq.com

电话/传真:0596-2669692

联系人:周小姐

监督单位: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596-5556252 0596-5556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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