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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经开区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项目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长沙经开区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项目施工招标已由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环保局以长经开投发[2015]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100%。建设单位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项目施工招标;

  2.2 建设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3 招标控制价:肆仟捌佰壹拾贰万捌仟捌佰零陆元贰角陆分(小写:¥48128806.26元)。

  2.4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长沙经开区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项目,包含厌氧池氧化沟、二沉池、粗格栅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沉砂池、污泥提升泵房、一体化厂房、土方工程、室外管网、挡土墙、厂区内道路、旧路凿除、水塘清淤、大苗木的砍伐、电杆拆除、房屋拆除、一期沥青路面的铣刨及恢复工程以及相应构筑物内的生活给排水、工艺管道及阀门(不含设备和设备后管道及阀门)、电气(含照明、插座部分的管线、灯具,动力配电除外)、弱电、构筑物外的工艺部分、路灯、自来水及消防管道等安装工程内容。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455天(日历日)。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保修;

  2.8 招标范围:长沙经开区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项目施工招标,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包含的施工项为准。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10 招标编号:CSJKQZBCGXM-17108-0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须附查询结果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与建设单位或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和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年龄不超过60岁的在职人员;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须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的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6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2017年6月~2017年11月)期间任一连续三个月均可的养老保险证明;

  3.7 投标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项目负责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项目负责人(或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

  3.8 投标人在过去三年内(2014年12月~2017年11月)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的合同履约纠纷;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玖拾陆万元整(¥960000.00元),由投标人总公司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招标项目取消报名环节,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从2017年10月13日~2017年11月3日上午9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cetz.gov.cn)和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csx.gov.cn/zbcg/)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招标资料;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招标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10月 18 日下午17时00分前将写有项目名称需要答疑的问题发送到邮箱:3076321080@qq.com中提出,未写项目名称由此造成无法查实项目属性或逾期的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投标单位和个人的任何信息;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cetz.gov.cn)和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csx.gov.cn/zbcg/)上发布;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cetz.gov.cn)和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csx.gov.cn/zbcg/)上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 11月3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长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东五路与望仙路交界东南角长沙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加盖公章的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有效证件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资质等级证书或法人资格证书任一项均可)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开标时进行现场验证,且必须在验证时当面递交《法人信誉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若法定代表人递交《法人信誉承诺书》后即需要离场的投标人,则还必须由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加盖公章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一份)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并在开标时进行现场验证且中途不得离场。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本企业外的学习或会议不能到达开标现场的,必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缺席报告》原件及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上述要求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加开标的人员不齐、超时、所需带的资料漏项、缺项、模糊不清、无法辨识、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身份证阅读器查验身份证原件不显示信息或显示信息有错误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8.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文件已经长沙经开区监管部门备案。

  温馨提示:

  1、为保证开标期间会场纪律,开标当日将严格实行投标人身份制度。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单位代表(出席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发放身份牌,投标单位代表执身份牌出入开标会场,其他人员不得出入开标会场,请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关准备。

  2、为方便投标人停车,建议各投标人从望仙路靠图书馆入口进入地下停车场,服从保安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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