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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安陆市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根据安财采计【2017】572号批复,湖北鄂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安陆市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安陆市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报名参加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编号:HBECC-ZB-ZC17051

  2.2 项目名称:安陆市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2.3 项目授权主体:安陆市人民政府

  2.4 项目实施机构:安陆市城乡建设局

  2.5 项目总投资:17376.03万元,其中污水处理厂厂区工程投资4446.68万元、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工程投资12929.35万元。

  2.6运作模式:PPP模式(BOT+EPC+O&M)。

  2.7 合作期: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2.8采购需求:由中选社会资本方与安陆市博雅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成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限内,项目公司负责12座污水处理厂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以及174.35km配套管网的运营和维护。合作期满,将本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安陆市城乡建设局或其指定的其他机构。

  2.9建设内容:本项目包括新建运营污水处理厂12座,总处理能力0.7万吨/日;运营维护污水管网174.35km。污水处理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格栅、初沉淀池、调节池、厌氧塔、生态好氧系统、二层池、滤池、消毒及排放渠、污泥处理、鼓风机房、压滤机房、综合楼、在线监测室、办公室、电控室。配套污水收集管网长174.35km(不含接户管,总投资不纳入本次PPP项目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重大投诉事件等(需提供承诺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申请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时段,近三年;查询对象,申请人、申请人单位法人,拟派项目经理)。

  3.3 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并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

  (1)申请人须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均为盈利。(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2)申请人具有对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取得银行出具的在有效期内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以授信合同或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

  3.5 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申请人应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即:申请人具有五年以上城乡生活污水设施建设运营经验与成功案例或3年以上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经验的类似项目业绩,2012年10月13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申请人至少承担过一项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污水处理厂工程PPP/BOT/EPC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7 申请人须具备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承诺如中标后只承担本项目施工管理;

  (2)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任务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预算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要求提供近三个月(6月、7月、8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记录(五大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考核C证);

  3.8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1)以联合体方式参加资格审查的,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并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并约定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责权主体;同一专业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各方中资质等级最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2)资格预审后,联合体或联合体各方不得发生变化,联合体各方须严格按照联合体协议落实相关责任和义务。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4.其它要求

  4.1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为项目的前期准备或监理工作提供整体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任何附属机构(单位)存有关联关系的任何法人及任何机构(单位),都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2 本文件所称关联关系,指“不同单位之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存在关联关系的多家社会资本中仅允许一家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联合体内具有关联关系的成员可作为一家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投标;与联合体成员有关联关系的其他单位,不得另行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亦不得与关联关系外的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投标。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7年10月16 日至2017年10月20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4: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安陆市解放大道建设街10号(安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 供应商获取文件须带资料: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协议复印件(牵头人代表报名)及开票资料【含①开票单位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③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④单位联系电话、⑤开户行及账号】。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审查时间为2017年11月7日 09时30 分,地点为安陆市解放大道建设街10号(安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安陆市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鄂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陆市解放大道121号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沿湖大道东湖路180号

  联 系 人:张先生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117001111 电 话: 027-88166758 / 1510278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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