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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综合保税区道路标识及绿化供水工程(三标段)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人:银川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白远志 联系电话:0951-888261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联系人:朱海礴 联系电话:0951-4038666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9月30日

  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三标段)第三章评标办法中:

四、监理取费

5 0 分

各投标人的报价费率不得低于1 .8 %(含),不得高于 2.5 %(含),否则按废标处理。

1、 评标标底的确定:所有有效投标费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标底。

2、 与评标标底相比的投标报价偏差率=投标费率报价-评标标底

3、 报价得分的计算:

投标费率报 价偏差率为 0时得满分50分,其余报价按以下规则扣分:

3.1偏差率大于 0时, 每高 1‰扣3分;

3.2偏差率 小于0时,每低1‰扣1.5分;

投标费率报价满分50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现变更为:

四、监理取费

5 0 分

各投标人的报价费率不得低于1 .8 %,不得高于 2.5 %,否则按废标处理。

1、 评标标底的确定:所有有效投标费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标底。

2、 与评标标底相比的投标报价偏差率=投标费率报价-评标标底

3、 报价得分的计算:

投标费率报 价偏差率为 0时得满分50分,其余报价按以下规则扣分:

3.1偏差率大于 0时, 每高 1‰扣3分;

3.2偏差率 小于0时,每低1‰扣1.5分;

投标费率报价满分50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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