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依据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表406号的要求,对华西农商城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进公开招标采购,招标人为十堰市环境保护局茅箭分局,建设资金为100%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日处理污水规模50吨/日一体化设备一套和日处理污水规模40吨/日一体化设备一套
2.2投资概算:约97.63万元。
2.3招标范围:日处理污水规模50吨/日一体化设备一套和日处理污水规模40吨/日一体化设备一套。 (本项目包括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含土建)、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等,项目完工交付招标人,招标人可直接使用,无需再另行采购或建设。)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投标人必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及环保设备销售资格,且为本项目主要设备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投标人不是本项目主要设备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生产商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正式授权,并确保所投货物为正品。
3.5投标人应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无不良记录。。
3.6企业类似业绩:近三年(2014年10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业绩。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申请报名
5.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7日至2017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除外) 拟派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除生产商授权外)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在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堰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报名。
5.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庹秀琴 电 话:0719-8125960
招 标 人:十堰市环境保护局茅箭分局
联 系 人:於少武 电 话:0719-878173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车城西路42号硕丰宾馆三楼
联 系 人:牛 露 电 话:0719-8888063;18674172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