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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德惠市基层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惠市基层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已由德惠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德发改审批字【2017】11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预算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德惠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2个标段;

  2.2工程名称:

  德惠市基层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施工一标段;

  德惠市基层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施工二标段;

  2.3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 工期:2017年11月10日-2017年12月10日,共计30日历天。

  2.5工程建设地点为:德惠市各乡镇卫生院院内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一标段、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2 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在本项目中不得更换。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埠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不接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检察院机关出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须体现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被授权人的查询结果。

  3.8 德惠市基层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共分两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报一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10月17日至 2017 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时,在德惠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建交中心窗口,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审计报告(2014年度-2016年度)、可查业绩(中标通知书、备案合同、竣工报告)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图纸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06日13时30分,地点为德惠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招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每标段提供伍万元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惠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址:德惠市西光明街1188号

  联系人:葛朝晖

  电话:87000750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西民主大街355号

  联系人:徐经理

  联系电话:0431-8448564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德惠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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