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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市侯寨水厂工程活性炭滤料和石英砂滤料及砾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市侯寨水厂工程 已由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郑发改设【2016】6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 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活性炭滤料和石英砂滤料及砾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侯寨水厂工程活性炭滤料和石英砂滤料及砾石采购项目。

  2.2项目建设地点:郑州市二七区规划鼎盛大道与规划宝溪路交叉口东南角。

  2.3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设计规模为10万吨/日,总概算为58298万元。

  2.4交货地点:按照招标人要送货至本工程施工现场。

  2.5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在接到招标人进场书面通知或传真45天内将货物送至施工现场,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后,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15天内完成铺装工作。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7质量保证期:自铺装、冲洗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8招标范围:郑州市侯寨水厂工程炭滤池活性炭滤料压块破碎炭和砂滤池及炭滤池石英砂滤料(海砂)及砾石采购。主要包括活性炭滤料和石英砂滤料及砾石等的生产制造、供应、铺装、检测和其他所有相关服务。

  2.9标段划分:

  一标段:郑州市侯寨水厂工程炭滤池活性炭滤料8*30目压块破碎炭采购。

  二标段:郑州市侯寨水厂工程砂滤池及炭滤池石英砂滤料及砾石采购。

  2.10合同估算价:一标段:约613万元;二标段:约152万元。

  3.投标人资质、业绩等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有效。

  3.2资格要求:

  3.2.1一标段:投标人须为从事活性炭滤料压块破碎炭生产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运行良好;须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部门出具的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证或批件的证明材料。

  3.2.2二标段:投标人须为从事石英砂滤料及砾石生产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运行良好;须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部门出具的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证或批件的证明材料。

  3.3信誉要求:

  ①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冻结、被暂停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②近三年无重大合同争议诉讼引起得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提供近三年投标人发生诉讼、仲裁情况)

  ③ 投标人须开具公司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法人、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

  ④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提供查询截图,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3.4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表(限定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3.5业绩要求:

  3.5.1一标段:投标人自2014年01月01日至今须具备至少一项活性炭滤料供应、铺装的供货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5.2二标段:投标人自2014年01月01日至今须具备至少一项石英砂滤料及砾石的供应、铺装的供货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6其它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至 2017 年 10 月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冉屯路秦岭路交叉口路南50米)9楼)报名。

  4.2 报名须持: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加盖生产商公章的生产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符合本招标公告第3.2.1款、3.2.2款要求),生产商需提供生产证明资料。③投标人信誉要求的第①、②款承诺(企业自行承诺需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④投标人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⑤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3.5.1款、3.5.2款的规定)(以合同协议书为准)。⑥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⑧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查询信息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⑨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⑩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1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部门出具的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证或批件的证明材料 。

  如果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人多于9家(不含9家)时,进行资格预审;如果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人少于9家(含9家)时,进行资格后审。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携带原件的携带原件,其余执行豫建[2016]38号文件的规定,留复印件二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备检查。

  5.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接招标代理机构正式通知后5日内,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郑州市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冉屯路秦岭路交叉口路南50米)9楼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3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文件售后不退,若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文件每套 800 元。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见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67号

  联系人:房女士

  电 话:1763000078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冉屯路秦岭路交叉口路南50米)9楼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邢先生

  邮 箱:chuangdazb@163.com

  电 话: 1860383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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