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乾安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化验设备及器皿采购已由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吉发改审批【2013】24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乾安县城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乾安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化验设备及器皿采购,具体采购清单详见工程量清单。
2.2供货地点:乾安县乾安镇(甲方指定地点)
2.3采购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所投标段相关的内容。
3.2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7年10月17日至2017年10月21日(周六、周日不休),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在 乾安县中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定大路1369号),报名人必须由单位法人持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单位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6日09时30分,地点为乾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乾安县城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乾安县乾安镇 邮编: 131400
联系人:虞先生
电 话:13943860869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乾安县中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乾安县安定大路1369号 联系人: 周丽娟 魏海燕
电话: 0438-8233994 传真: 0438-8233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