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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副中心污水管线建设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城市副中心污水管线建设工程己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污水管线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函》(京发改(前期)[2017]3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工程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污水收集管线,具体建设规模和内容以政府有关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2.2 工程总投资:估算总投资约2.6亿元,实际投资以政府指定机构出具的竣工决算审计报告为准。

  2.3 工程地点:北京市通州区。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建设内容范围内需要的岩土工程勘察及相关勘察成果文件报告、根据发包人和政府部门的要求对没有资料、图纸地区的地下埋藏物(包括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等)进行勘探,并提供勘探成果文件。

  2.5 勘察周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全部勘察工作;

  后续服务日期: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完成第一个运营期考核为止。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勘察整体作为一个标段。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符合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资质;

  (3)拟任勘察负责人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4)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近三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

  (5)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14年10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北京水利建设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6)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勘察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2017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

  4.2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已完成“多证合一”换证工作,提供换发后新证即可);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经办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成员,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年期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近三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须写明工程项目名称,委托事项,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

  4.3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三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科丰桥向南第三个红绿灯左转上丰茂南路向东100米路南进园区大门后直行央广新媒体西侧白楼)。

  4.4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佰元整(RMB¥400元整),售后不退。

  标书款发票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开票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如购买招标文件时未提供增值税专票开票信息则一律开具普通发票。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4日 9:00 至 2017年11月20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11月14日 9:00 至 2017年11月20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4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5日 9:30

  开标地点:丰台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8区11号楼)

  备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7年12月5日9:30,地点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8区11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标前会议。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工程事务中心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路153号

  联系人:郝少魁

  电 话:010-8088300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邮 编:100070

  联系人:杨娜、曾阳洋

  电 话:(010)53105831、53105832

  传 真:(010)5310583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科园支行营业部

  账 号:11001016201052511677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5日 9:00 至 2017年12月5日 9:30

  招标人联系地址:通州区新华北路153号

  邮编:101199

  联系人:郝少魁

  联系电话:010-80883002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地址: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邮编:100070

  联系人:杨娜、曾阳洋

  联系电话:010-53105831

  传真:010-5310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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