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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益阳市桃江县全县小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PPP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受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桃江县全县小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PPP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政府采购选定社会资本方,现将竞争性磋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桃江县全县小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PPP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桃江财采计[2017]198号

  采购代理编号:HNZPYY-2017-17

  3.项目投资额:总投资估算为27048.9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857.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239.18万元,预备费1927.70万元,流动资金65.45万元,建设期利息959.35万元。(最终以审计部门审计结论为准)

  4.项目实施机构: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项目合作模式:本项目的具体操作模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由政府指定的政府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合资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内通过项目运营回收投资并获取合理利润。项目合作期期满,项目公司应将所有符合要求的项目资产无偿移交政府。

  6.项目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暂定为2年,运营期为28年;

  2)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合作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在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7.投资回报机制

  7.1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7.2项目投资回报,项目资本金年收益率不高于7%,项目融资回报率不高于6.37%,(即投标当年人民银行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30%,以成交社会资本方最后报价为准,合作期内融资回报率随中国人民银行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8.工程造价下浮率:工程造价下浮率不低于5%(在桃江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价格基础上)。

  9.社会资本资格条件:

  9.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9.1.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续存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1亿元及以上。若为联合体申请的,以牵头人为准。

  9.1.2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环境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9.1.3财务实力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每年均为盈利,2016年度末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3%,以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的2014、2015、2016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2)投标人2016年度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以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的2016年度末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述财务要求。

  9.1.4投融资能力:

  投标人具备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以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述要求。

  投标人具有人民币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自有资金或人民币3亿元以上(含3亿元)的银行资信证明(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并体现时间、金额的证明为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可累加。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以及相应的融资能力,且无不良资信记录,银行可用授信额度不低于3亿元(以各商业银行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并体现时间、金额的授信证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可累加。

  9.1.5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本项目资格预审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中国投资并已投入运营一年(含)以上的单个项目设计能力等于或高于2万立方米/日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不少于1个(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9.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需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9.1.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须符合本公告第3.1的资格条件;

  (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磋商的社会资本,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继承主体尚有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4)在提交磋商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各成员之间就本项目的责任以及分工;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PPP意向书,为履行PPP意向书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9.1.8投标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建设管理能力和运营管理能力。

  9.1.9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9.1.10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评审阶段可以不再对其资格进行审查。但其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须承担中标无效的后果,并没收其递交的保证金,且须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超出保证金金额的损失。

  9.2投标人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证明原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提供的均为有效)(加盖单位公章)

  9.3本项目不允许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与竞争。

  10.磋商文件的获取

  10.1凡通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本项目报名的申请人请于即日起至2017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10.2报名需携带的证件及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有效证件原件。

  10.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11.响应文件的提交

  11.1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等要求详见第二章“社会资本须知”。

  11.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6日09时30分整。

  11.3开标时间:2017年12月6日09时30分整。

  11.4提交响应文件和开启地点: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11.5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12.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

  13.其他说明

  参与竞争的社会资本须开标前交纳贰佰柒拾万元(人民币)磋商保证金,保证金交纳形式:按“社会资本须知前附表3.4.1”银行转账的形式交纳,不接受现金;合同签订前,成交社会资本须向采购人交纳壹仟叁佰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交纳形式包括: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4.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桃江县桃花江镇文化路

  联 系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871179370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龙洲北路26号金城花园二楼

  联 系 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18973720219 / 15243782279

  监督部门:桃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桃江县财政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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