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清镇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的清镇市站街镇小河村下麦坝组供水工程经贵州省水利厅、贵州省财政厅《黔财农【2017】178号》文件下达建设资金26万元,现决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工程设计单位,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清镇市站街镇小河村下麦坝组供水工程设计
2、项目地址:清镇市站街镇
3、资金及资金来源:中标价以批复为准。财政资金,建设总投资26万元。
4、工作期限:2017年12月15日前完成。
5、招标范围:工程实施方案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①投标人必须是“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www.gzsljg.com)”中标公示的企业,并打印有效的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投标标信用信息表。(注:若打印的信息表内容与平台中信息不一致,以信息平台信息为准,且对投标人作不良诚信记录一次)。
②凡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③未在“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gzsljg.com)”中公示的企业,请严格按照贵州省水利厅黔水建[2017]12号文要求完善企业信息。
四、投标报名
1.公告时间:2017年11月16日至18日。
2.报名时间:凡对该项目感兴趣的单位,请于2017年11月17日、11月20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中午12点至1点休息),在清镇市水务管理局三楼质量监督科进行报名。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进行初审:
3.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印章鲜章);
3.3被委托人在委托单位最近一年的社保金交纳证明(加盖单位财务鲜章);
3.4有效期内由清镇市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印章鲜章)。
五、其他
1、报名资料必须清晰、整齐,统一用A4纸打印并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未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或因复印不清晰造成报名人员无法识别的均视为不合格。
2、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有效的、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鲜章(彩印章无效)的资料及证照复印件。(缺一枚或二枚印章的均视为不合格)被委托人还须提交身份证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是原件;
4、在法人授权委托书中:项目名称与本公告不一致以及无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授权代表)签字的均视为不合格。
5、以上报名资料缺少一项(及以上)或者不合格一项(及以上)的均视为不合格。
6、本项目不接受因上述资料在年检中等原因,而不能提供相关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的单位进行投标。
7、所有资料须机打,手填无效(签名除外)
8、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
招标人:清镇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清镇市新华路
联系人:王仕荣 电话:18685183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