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KCG-17112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编制项目
三、资金性质及预算金额:预算内资金,70.82万元人民币
四、服务内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编制,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服务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3、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供应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至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信用记录核查:
(1)是否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是否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核查路径: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
(3)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
6、本项目资质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设计乙级或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非哈尔滨市本地企业的,须在哈尔滨市有办事机构或分公司(需提供工商材料作为证明);
(4)拟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可以是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本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17年11月17日-2017年11月23日9:00至12:00,13:00至16:0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近六个月加盖社保局公章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法人参加采购活动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及近六个月加盖社保局公章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一份(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检察院出具公告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银行出具的依法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效票据凭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企业信用记录核查截图、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审核合格截图及公告中要求其他相关资质,上述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二部(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73号5层)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或者未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的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73号7层),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九、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73号7层)。
十、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十一、采购人相关情况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地 址: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常女士
联系方式:13945095561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相关情况
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73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8145673550
电子邮箱:zkgshl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