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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市淮阴区吴集镇2016年生态红线保护工程污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二次)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受淮安市淮阴区吴集镇人民政府委托,淮安市神州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淮阴区吴集镇2016年生态红线保护工程污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二次) 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 项目名称及编号:

  淮阴区吴集镇2016年生态红线保护工程污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二次) (HYQZFCG-竞谈-201710137)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人民币 28万元整;

  (2)本次采购项目是淮安市淮阴区吴集镇人民政府的淮阴区吴集镇2016年生态红线保护工程污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二次) ,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一章“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三、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

  响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谈判供应商除具备上述资质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谈判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谈判供应商营业执照中须有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

  (3)谈判供应商具有住房及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谈判供应商具有住房及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5)谈判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谈判供应商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同类生活污水处理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的成功案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7)谈判供应商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8)谈判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并需提供2016年7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金证明;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9)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10)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11)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供应商参加谈判。

  说明:

  1)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淮安市神州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谈判小组先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谈判或成交资格。

  2)具体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谈判文件第一章第18条。

  四、谈判文件发布及获取方式:

  谈判文件由谈判供应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阴区版块免费下载。

  咨询人:唐德银 电话: 13852328003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 2017年11月24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开标二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刘佳莉 电话:15061224445

  六、其他事项:

  (1)谈判保证金:

  采购人委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对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进行收退管理,采购需要暂缓或者不予退还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需出具书面文件,否则交易中心可按相关规定退还保证金。本次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伍仟元整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谈判保证金汇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指定帐户并到中心304室换据(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

  开户名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淮安市城北支行

  开户账号:352201040052100(注明投标编号及用途)

  (2)履约保证金:

  1、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提交成交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在中小企业范围内,其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只需向采购人提交成交金额4%的履约保证金。本次文件中涉及中小企业的相关执行文件以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法函〔2011〕181号]为依据。本次文件中涉及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均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

  3、如中标人未能按谈判文件的要求以及未履行响应文件中的承诺,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后28天。履约保证金应在有效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成交供应商,不计利息。

  如果本地中小企业(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在本次采购项目中中标,可携带成交通知书及供货合同自行至江苏银行淮阴管辖支行办理政府集中采购融资业务。

  七、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八、本次采购谈判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姜显同 电话:13952349756

  联系地址: 淮安市淮阴区吴集镇人民政府

  (2)代理公司联系人及地址:

  谈判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 唐德银 电话:13852328003

  谈判现场事项联系人:李佳 电话:15189646969

  联系地址: 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213室

  邮编:223300

  (3)财政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张林;联系电话:0517—84934506

  联系地址:淮阴区承德北路606号(区政府923室西)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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