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承诺 | ||||
本采购方拟以公开采购的方式采购 广州市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水厂生活饮用水处理用液体次氯酸钠采购项目 ,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采购信息和组织采购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项目名称 |
广州市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水厂生活饮用水处理用液体次氯酸钠采购项目 | |||
采购企业 |
广州市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编号 |
GS1CD717GD1000078 | |||
项目类别 |
货物类 |
最高限价 |
总价限价人民币3,358,000.00元,单价限价人民币730元/吨。(本项目报价不得高于该项目的最高限价及单价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 |
首次登载报刊 |
番禺日报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7 年 11 月 20 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7 年 12 月 1 日 | |
项目内容及需求 |
采购内容 |
生活饮用水处理用液体次氯酸钠一批 | ||
结算方式 |
详见《项目需求》 | |||
交货地点 |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涌口村涌口大路2-3号(番禺水务公司第一水厂) | |||
供货期限 |
本项目为供货资格采购,供应方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的时间范围内,可获得采购内容(生活饮用水处理用液体次氯酸钠)的供货资格。 | |||
供应方资格 |
1.意向供应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续存的独立法人机构; | |||
交易条件 |
意向供应方如被确认为供应方,将按照采购方提交的《合同书》的合同版本签署并执行合同内条款,在合同期内须按照项目采购需求的内容执行。 | |||
采购方式 |
综合评审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易保证金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30万元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时间 |
意向供应方在信息公告期内本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其自行放弃供应意向。 | |||
挂牌期满后,如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供应方少于3家的: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
意向供应方缴纳交易保证金须知 |
意向供应方须在 2017 年 12 月 1 日 17:00 时前,将采购项目交易保证金用意向供应方名下的银行账户缴纳到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 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账号: 30100317000215 ),以银行到账为准。 | |||
交易保证金的 |
(1)意向供应方应在信息公告期内向本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其自行放弃供应意向。 | |||
意向供应方 |
意向供应方在办理供应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 (5)意向供应方须为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制造商),并提供《生产厂家声明函》; (6) 意向供应方所投产品必须具有由市级或以上卫计委颁发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并具有市级或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市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7) 意向供应方必须自2013年至今在广东省内完成不少于1项连续一年以上供给日供水量不少于10万吨以上的水厂供货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 |||
其他披露事项 |
获取采购须知的地点和方式: | |||
采购交易 |
采购交易服务 |
杨先生 | ||
联系电话 |
020-89160766 | |||
传真 |
020-89160715 |
下载附件:《采购合同》
下载附件:《项目需求》
下载附件:《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