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河北天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委托,对围场县自来水公司金圣元、顺和新城、金色里程小区增设供水二次加压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及安装单位。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围场县自来水公司金圣元、顺和新城、金色里程小区增设供水二次加压设备项目。
1.2供货地点:围场县围场镇;
1.3资金来源:自筹;
1.4供货及安装期限:20日历天。
1.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1套无负压供水设备采购及安装、泵房主电源铺设、泵房原有设备拆除及移装。
3、资质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产品经营范围;
3.2无负压供水设备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部门出具的涉水卫生许可批件;
3.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址进行核查;
3.6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统一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可于2017年11月20日9时00分至2017年11月24日17时30分前登录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vc.ggzyjyw.com)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4.2报名须知:首次报名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vc.ggzyjyw.com)用户登录-“市场主体登录”注册,注册后应先登录“投标方登录”,在资料管理--基本信息中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至信息库审核(所登记信用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并纳入不良记录名单),并携带信用信息登录时扫描上传的证照资料原件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审核。因未及时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及相关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审核通过后进入正式库----再进入网上“投标报名”系统,选择项目名称进行报名等事宜。
4.3在承德市(市本级或区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且验证通过的市场主体,其注册信息将统一上报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市场主体需登录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相关信息,选择信息验证地点,并携带相关信息原件到验证地点进行现场验证。(2)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时,使用的用户名为注册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的用户名,默认密码为注册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的法人身份证号后6位。
4.4在承德市(市本级或区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尚未验证的的市场主体,需重新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完善相关信息,选择验证地点,携带相关信息原件到验证地进行现场验证。
4.5未注册过的市场主体,直接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完善相关信息,选择验证地点,携带相关信息原件到验证地进行现场验证。
4.6招标文件发售: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投标人经报名成功后登录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vc.ggzyjyw.com)文件下载系统自行下载。
4.7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收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2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项目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2日9时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无效)。投标人必须使用基本帐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账至下述保证金专用帐户,不接受一般账户及现金存入。参加多标段投标的,须分别交纳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0110195705250201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围场支行
保证金金额:19000元。
备注:①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与缴款回单的户名、账号需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后投标人须存留汇款底单原件,并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缴款回单装订在投标文件中。②请及时交纳保证金,交纳成功后再次登录本系统进行“确认交纳”并且“打印回执”,如未“确认交纳”保证金将无法准确汇入该项目账户内并且无法正常退付保证金。
7、招标文件答疑
7.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报名成功后至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答疑系统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投标人提问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7.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7.3、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的时间:2017年11月20日9时至2017年12月2日17时。
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17年12月5日17时。
7.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王磊/0314-7561399
招标代理公司:河北天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于淼/0314-7513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