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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市第二自来水厂技术改造工程(自动化及仪表)施工第四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第二自来水厂技术改造工程(自动化及仪表)(第四次招标)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莆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

  2.2建设规模:约28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自动化仪表工程、计算机控制系统、电缆安装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2.4期限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五年(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之日算起)投标人已完成并通过验收的5万吨/日(0.5787立方米/秒) 及以上水处理工艺设备及自控施工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复印件等材料并加盖公章,(原件)以供查询);

  3.5依据闽建筑〔2015〕35号文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含参加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下称“省外信息登记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信息登记具体办法另行通知),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17年 11 月 21 日起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http://www.ptfwzx.gov.cn)和福建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和福建省采购与招标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和福建省采购与招标网下载的为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7.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5 万元及以上。投标人可一次性缴交或按照《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项目预交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莆招标办〔2014〕6号)、《关于莆田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运行的通知》(莆招标办〔2014〕7号)文件有关规定预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是否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最新发布的投标企业预缴保证金的金额为准,已足额预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已缴交。

  7.2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以银行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开具保函中应体现投标人名称、金额、本次招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开标会当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银行保函原件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对银行保函的真实性负责,中标后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置并追究法律责任。(银行保函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与复印件在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与复印件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三日内,由招标人将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退还中标人)。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 12 月 15 日 8 时 30 分.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文件采用网上提交方式提交,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www.ptztb.gov.cn/download/download.jsp?url=bulletin_5950.rar)。若有疑问 ,可向网上投标系统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18959526705、0594-2853358 。

  8.2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文件必须通过投标人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同时提交一份备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备用。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文件进行评审,出现系统或软件故障等特殊情况,需要启用备份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须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现场行政监督人员签字同意(正常情况下投标人是否提交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文件以网上提交的为准,若启用备份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则以备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文件为准)。

  8.3技术文件(采用书面方式提交,书面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4)。要求投标人提交其他技术文件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8.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24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地址:莆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电话:13959548116;

  联系人: 方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莆田市荔城区商务大楼三楼 ;

  电话: 0594-6924898 ;

  联系人: 小陈 。

  监督部门: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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