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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市扶风县召公镇贫困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陕西建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扶风县召公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扶风县召公镇贫困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扶风县召公镇贫困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SXJX-2017-539

  三、采购项目预算:1565000.00元

  四、采购人名称:扶风县召公镇人民政府

  地址:宝鸡市扶风县召公镇

  联系方式:0917-5388344

  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建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扶风办事处地址:扶风县自来水公司二楼

  联系方式:0917-5227615

  六、采购项目内容和要求(数量和简要规格描述及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数量及用途:

  一标段:项目地址位于扶风县召公镇后董村,建设排水管网3210米等工程;一标段预算价:943600.00元。

  二标段:项目地址位于扶风县召公镇作里村,建设排水管网1400米等工程;二标段预算价:312600.00元

  三标段:项目地址位于扶风县召公镇吴家村,建设排水管网1290米等工程;三标段预算价:308800.00元

  2、简要规格描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 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资格条件;

  2、特殊资格要求:

  2.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2.3 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1月28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

  2、获取地点:扶风县自来水公司二楼

  3、获取方式:购买标书须持企业介绍信、法人代理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第八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4、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需另作说明。

  十、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3日15:00前

  2、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3日15:00

  3、投标开标地点:扶风县自来水公司三楼会议室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张佳 联系电话:0917-5227615

  2、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建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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