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水务集团涵江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无源直读式远传水表年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无源直读式远传水表年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THS201712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王
项目联系电话:0594-2211398、1895076923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水务集团涵江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水务集团涵江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郭先生、俞先生/0594-679763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王/0594-2211398、18950769235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最高限价综合单价(元/每套) |
1 |
无源厚膜直读式远传水表或无源光电直读式远传水表 |
DN15 |
231.25 |
2 |
无源厚膜直读式远传水表或无源光电直读式远传水表 |
DN20 |
275.50 |
3 |
无源厚膜直读式远传水表或无源光电直读式远传水表 |
DN25 |
385.00 |
4 |
无源厚膜直读式远传水表或无源光电直读式远传水表 |
DN40 |
883.5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参与本次投标必须生产厂家,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产品生产、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制造商或是在中国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必须提供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5、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22日 10:48 至 2017年12月14日 10:2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www.ptfwzx.gov.cn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www.ptfwzx.gov.cn无限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4日 10:2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4日 10:2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1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